浙江在线12月9日讯 市政府昨天发布《温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出要以“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园升级版,助推小微企业集聚转型发展”为目标,力争三年(2017~2019年)内,全市新规划建设小微园30家以上。
根据《行动计划》,今后三年内我市将落实用地6000亩,建成生产及配套用房800万平方米以上,在建小微园结转到2017年竣工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三年合计建成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新增入驻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3000家左右。同时,建成省级示范小微园5家以上。
科学布局打造小微园升级版
今后三年我市小微园的建设将再上一个台阶,打造升级版。《行动计划》要求,园区建筑功能设计应符合现代制造业发展需求,依托现有条件规划集中供热、供气,以及交通、物流、研发、生活等园区配套;园区建筑风格设计等应体现现代风格、产业特点、文化特色等。
而为避免布局“小而散”,我市将结合“3+12+N”核心平台布局规划和产业链配套实际,对小微园进行科学谋划。不仅各地要统筹制订辖区内小微园产业定位,突出主导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兼顾历史经典产业;园区规划还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园中园”模式与工业园区、工业特色小镇融合布局将成为首选。
同时,我市将实施入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积极落实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实施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工艺改造、管理升级,让小微园成为“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和成长型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平台。
规划新建小微园30家以上
小微园的建设,能够为促进“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企业搬迁改造、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等提供良好的承接平台。今后三年,我市将通过启动新建一批小微园、改造提升一批小微园等,建园、搬迁和培育多管齐下,着力促进小微园建设提速提质。
《行动计划》要求,全市各地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小微园建设纳入年度建设供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鼓励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或者通过异地盘活等途径解决用地。同时,通过向省里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等举措,力争在三年内落实小微园,新规划建设小微园30家以上。力争三年内新增入驻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3000家左右。
针对城市中心区一些位置优越、人流商业集聚的老旧厂房,拆除与改造相结合,规划建设一批信息经济、总部楼宇、工业设计等小微园,用于发展软件信息、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
创新园区“微城市”发展
我市小微园的建设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创新建设管理模式。积极鼓励通过采取PPP、BOT、工业地产开发、企业集资联建(众筹投资)等多种模式,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建设小微园。
在园区配套服务上,我市小微园建设将借鉴“微城市”理念,同步建设研发办公、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物流等小微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较大规模的园区还要积极搭建面向园区小微企业的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开发、金融服务、信息咨询等专业化功能型配套服务,提高园区公共服务能力。
同时,通过“数字园区”“智慧园区”建设试点等,我市小微园将建设统一的产业协作、科创支撑、安防环保等园区公共服务和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园区一体化协同管理。温州晚报记者肖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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