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只需提供个人信息,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就能短时间内办理30万至70万不等的信用贷款。这让人心动的“无抵押贷款”背后,很可能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近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就有数十人陷入了该骗局。
被告人闫某今年34岁。去年12月,闫某所在的一家理财公司突然宣布破产,他一下子没了工作且断了经济来源。失业中的闫某,通过微信号添加了一名好友,对方自称姓“高”,是香港永亨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员。闫某从“高总”处了解到,自己帮他办理“无抵押贷款”业务,可从中抽取相当可观的提成。
闫某“摇身一变”,也成为香港永恒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他将贷款业务介绍给原公司的两名同事,称“办理30万元至70万元高额信用贷款只需前期缴纳400元至2000元的‘保证金’和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表示,如果贷款办理失败,那么“保证金”也会全额退还。
在闫某的鼓动下,两名同事又分别向闫某介绍了数十名客户,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方式将“保证金”转账给闫某。
同年12月底,闫某联系“高总”将客户信息和部分“保证金”提供给他,“高总”给出“贷款30至50天内就能办理成功”的承诺后,便没了音讯。
此时,闫某才意识到“高总”可能是个骗子,但他仍继续扩大业务,最终骗取了数十名申请人的保证金、手续费,共计15.15万元。
瓯海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闫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闫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对其作出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退出相应赃款的判决。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