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温州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温州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导则》,正式对外发布。据悉,这是浙江省内第一个市域性的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导则。
《导则》确立了“先理念、后课程、再建筑”的基本规划思路,推动先进“教育思想”融入学习空间,促进理念、课程与建筑的深度融合,覆盖建筑、装饰、景观、文化建设、绿色校园、智慧校园等众多方面,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基础教育学校提供了详细的建设指南。
据市教育基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导则》大幅提高了普通教室的建设标准,有利于改善师生的使用舒适度。作为师生最为高频使用的育人场所,普通教室的使用面积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小学扩大为85平方米/间,初中和高中均为90平方米/间,幼儿园班级活动用房为165平方米/间。与此前标准相比各学段单间教室均增幅20平方米以上。
《导则》还创新性引入了科学创新教室、艺术小剧场、开放艺廊、非正式学习空间、项目化学习教室、年级级部基地等新型学习空间,有力拓展了校园学习空间建设的类型范畴,深度响应了学校现代化办学的新需求。如音乐教室、合班教室以及多功能教室(报告厅)的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有多重功能需求的合班教室或报告厅,应配置专业舞台灯光、音响系统和大型显示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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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学校;教室责任编辑: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