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林丽娴 王鹏程)11月30日在杭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但是各市县也存在部分财政科技资金没有真正用于科技创新的情况,仅2011年至2014年,就审计查出超过87.45亿元非科技资金被列为科技支出。
据统计,2013年至2014年,全省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共计399.86亿元,其中2013年191.87亿元,2014年207.99亿元,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15.6%和8.4%。
财政投入的逐年增加,给科技创新带来新的活力。“但是也有一些财政资金并非完全用于科技创新,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省人大财经委调研发现,各市县普遍存在将非科技类支出作为科技资金投入的情况,虚列进入财政科技投入总量。有些市县甚至将政务信息化资金、公务员信息考核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奖等一些与科研活动无关的经费纳入科技投入。
审计显示,2011年至2014年,全省至少有87.45亿元非科技资金被列为科技支出。同时,行政管理经费在科技经费支出中也占比较高。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归口省科技厅安排的18.04亿元,其中的4.41亿元用于科研院所机构运行及基本项目经费、科技厅机关行政管理经费等,2014年审计的部分市县中有些县(市、区)行政经费占财政科技总投入的比例超过30%。
对此,省人大财经委建议,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统筹整合,探索建立财政科技资金市场化和多元化分配机制。特别要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监督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相关政策,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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