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置于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并明确要求"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这对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实现规模速度型发展向质量效率型发展转换,从而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创新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在宏观层面上,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微观上讲,包括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结合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来看,政府作为最主要的制度创新主体之一,要以政府自身改革为基础,构建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各项制度与体制机制。
对于各地来说,关键是将发展的基点置于创新之上,加快形成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什么是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简单地说,就是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特别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促使阿里巴巴、海康威视这样的企业大量涌现的体制机制。
正是这样的"好体制”,将驱动人才投身科技创新,驱动企业投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的制度驱动人才、企业等一切主体走创新驱动之路。这场包括科技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改革,目的是通过良好的制度供给来促进资源要素向创新集聚,把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驱动创新发展。
新昌和滨江,阿里和海康,这"两地两企”近年来的发展,无一不证明这个道理。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核心是要加强引领创新的相关制度供给。用制度供给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政府引导创新行为的规则,打通市场引导创新要素的通道。离开这一核心,只看到技术创新等而忽视制度创新,就走不出科技、经济"两张皮”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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