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浙江新开局-2016浙江两会
共享荣光-浙江在线新闻中心2015年终盘点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政经新闻 正文
房地产,如何精准去库存
2016年01月20日 06:51:07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记者方臻子 通讯员冉茂翔 陈汝平

  浙江在线01月20日讯(浙江日报记者方臻子 通讯员冉茂翔 陈汝平)"购房券能多奖励15%,所以我选择了货币安置。”对金华二七区块的拆迁户老陈来说,货币化安置只是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的最佳选择,但他可能没意识到,自己正是浙江房地产去库存"实招”的受益者。

  "今年全省抓房地产调控的首要任务,就是‘去库存’。”1月15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钱建民表示:力争实现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不低于450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消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商品住宅消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

  "4500万平方米这一底线,是根据全省各地商品房库存、销量情况综合计算后得出的。”省住建厅有关人士表示。2015年全年,浙江全省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59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创历史最高纪录;商品房库存逐步下降,消化周期为20.2个月,较2015年初下降8.5个月;其中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为13.5个月,较2015年初下降8.1个月。

  如何消化这"4500万平方米”?浙江画出"路线图”、亮出"组合拳”:抓好商品房销售、力推棚改货币化安置、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加强土地供应管控、深化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和推进房地产企业跨界发展、兼并重组。透过文件细细审视,政策供给思路清晰,创新亮点初见实效。

  棚改安置"购房券”,四两拨千斤

  老陈名叫陈德志,铁路退休职工,是二七区块内铁路新村的老居民。这里曾经是全金华最好的"工人新村”,岁月变迁,现在已成全省体量最大的城市棚户区。整个改造共涉及6251户、1.7万余人口。

  一开始的摸底,九成房主要求实物安置,其中大多数又要求原址回迁,老陈也是其中之一,"市中心繁华核心区,住了40多年有感情的。”

  但是,"购房券”新政策一出,老陈彻底变了主意: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房屋评估价值10%的奖励;6个月内在市区购买一手商品房,再增加15%的购房券结算奖励。

  "购房券”一下子打通了普通商品房与保障房泾渭分明的界限,让"老陈们”买到了更个性化、更市场化、更满意的住宅,也释放了棚改"刚需”的购买力。

  据金华市住建局统计,2015年前11个月,金华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共成交12287套,同比增长20.72%;成交面积144.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75%。市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已缩短至16.2个月,再创近年来的新低。在金华市区努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过程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实现"八连涨”,在三线城市中房价回升最稳定、持续时间最长。

  "2016年,浙江还将全面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和保障,通过合理设置优惠政策,引导保障对象选择货币化安置和保障,切实消化一部分商品房库存。”钱建民说。

  政府直接补贴,从"首购”到"农民购”

  去年4月,被市民称为"温八条”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首次购新房享受0.6%购房款补贴”引发全国关注。

  截至去年12月17日,温州市区符合申领条件的共5123户。

  "温八条”也成为去年温州楼市的分水岭。4月开始,温州房价一改之前逐月下跌的态势,开始"八连涨”。到去年底,虽然房价仍不足2010年的八成,但市区销售商品房16944套,同比上升14.71%;建筑面积186.74万平方米,同比上升42.47%。房产交易的旺盛也加速了温州市区去库存的速度。统计显示,温州市区商品住宅库存持续下降,2015年截至11月,市区商品住宅库存6884套,同比下降40.88%,去化周期为8.2个月,同比下降了一半。

  "购房款补贴为原来观望的市民增强了购房信心。”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工系主任、温州房地产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朝晖说。

  除了温州,浙江还有很多地市采取了补贴政策。宁波出台规定,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去年12月,杭州市富阳区出台政策,对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在落实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的优惠政策中,根据人才的学历高低,补贴比例为购房款的1.5%至20%不等,补贴最高限额为3万元至80万元。

  钱建民表示,2016年,浙江还要采取多种办法,狠抓商品房销售,"采取鼓励房产企业合理定价和实施‘房票’、回购市场房源、人才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优惠等办法。研究起草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

  住房公积金新政,职工人人有份

  如果说"购房券”"购房补贴”惠及的人群还不够广,那么浙江住房公积金政策上的创新"实招”,就从金融服务上普惠了更大基数的购房人群。

  去年以来,浙江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力度。这些新政包括:4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为20%、二套房下调为30%;缩短连续缴存期限至6个月;提高贷款额度(如杭州从80万元调至100万元);异地贷款在全省范围取消户籍限制,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等。

  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达95.2%,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1个百分点。

  贷款政策放宽,购房者喜大普奔,可当公积金使用率达98%时,问题又来了:资金池捉襟见肘,怎么办?浙江创造性地引入外部资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即把公积金贷款转成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中心补贴利差,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充裕时再转回来;公积金证券化,即公积金中心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回笼的资金再用于个人住房贷款;银行授信融资,即商业银行向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用于解决公积金贷款资金的不足。

  据统计,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306.7亿元,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功不可没。

  "2016年,要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钱建民告诉记者,"今年将扩大‘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开展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推进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力争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突破6000亿元,全年稳定住房消费800亿元,确保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左右。”

标签: 房地产;去库存 责任编辑: 杨静涛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