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食药局启动化妆品专项整治 五类化妆品选购需注意
2016年05月26日 08:22:0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5月26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陆遥)5月25日,是全国护肤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5月至10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以大中型美容美发单位(包括从事塑身、纤体、丰胸、减肥等销售和使用化妆品单位)和相关化妆品批发及专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宣称祛斑、美白、祛痘(抗粉刺)、染发和育发等5类社会关注度高的化妆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化妆品来源、包装、标签标识和产品合法性以及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情况。
浙江省是化妆品生产使用大省,注册生产企业数、消费人群和消费量都排在全国前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选择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联系方式、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病变或者损害。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必要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消费者如有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疑似不良反应时,可向12331举报热线投诉和报告。
标签:
化妆品;食品药品;管理局;皮肤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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