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发有为做合格党员
2016年06月14日 03:19:0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奋发有为做合格党员
燕凌远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做合格党员,既是“底线”要求,更是“高线”标准,看似简单,做到不易。针对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党员要做到合格,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继而奋发有为。
不做“特权者”,争画“同心圆”。“共产党员也是人”,但这不是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破坏规矩的冠冕借口,我们强调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要率先维护好道德和法律的底线。“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干部更要时刻维护公序良俗,带头建设法治社会。党风正则民心顺,政风清则事业兴。
不做“旁观者”,争做“领跑者”。有些党员认为自己“人微言轻”无足轻重,对党的建设虚与委蛇甚至袖手旁观。须知中国共产党肩负着振兴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位卑未敢忘忧国”。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每一位党员都是“运动员”,都要以争先意识、看齐意识,创先进、争优秀、立标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的先进性。
不做“坐享者”,争做“促进派”。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事关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广大党员责无旁贷。当前,党员要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开拓创新、建功立业。
有所不为方能有所为,奋发有为才能大有作为。做合格党员,只有知畏明止,方能天下为公;只有牢记宗旨,方能不忘初心。
标签:
党员;合格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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