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8月02日讯(通讯员 经建处)今日,“浙江财政”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浙江省财政兑现小城市培育奖励资金。近日,浙江省财政根据全省4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县城)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对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的试点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共兑现考核奖励资金1.7亿元。
在本次考核中,东阳横店镇、开化县城(华埠镇)等16个试点单位被评为优秀单位,桐庐分水镇、庆元县城等22个试点单位为良好单位,定海金塘镇、泰顺罗阳镇等5个试点单位为达标单位,省财政分别给予430万元、380万元、35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
由镇到城探索城镇化新路
2010年底,浙江省在全国率先作出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部署,选取了27个面积大、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中心镇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并根据试点镇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文化特色,明确了各个小城市的功能定位,形成工贸特色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品质新城等多种发展定位。
2014年,浙江省完善小城市培育激励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培育范围。在对首批27个试点镇继续按原补助标准进行支持外,将建德市乾潭镇等9个中心镇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淳安县千岛湖镇等7个县城共16个镇纳入新一轮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范围。至此,全省确定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对象达到43个。
财政助力积极推进小城市培育
为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2010-2012年,省财政三年安排30亿元设立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项目进行补助。
2013-2015年,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3年安排45亿元培育试点专项资金,比上轮增加15亿元。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民间资金投入,助推新型城镇化战略取得实质性突破。
43个小城市现在培育得怎么样了
在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下,小城市培育试点成效显著:2015年,3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投资增速20.2%、财政增收9.4%、GDP增长9.7%,分别高出全省7、0.7、1.7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为95.1分;7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GDP、财政总收入、投资总量增速分别达7.9%、8.2%和11.8%,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万元GDP能耗、PM2.5浓度平均值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群众满意度为94.6分。
从镇到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上,浙江大地正经历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小城市正成为浙江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载体、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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