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吴朝香)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两份报告,都和“舌尖上的安全”有关:一份是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一份是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
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四年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今年10月再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跟踪检查。根据这次检查结果,我们一起来看看,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又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投入财政资金1.8亿元
提升食药品检测能力
从民众的满意度来看,今年的满意度从去年的65.5分提高到70.3分。这个提升是因为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做了不少的努力。
要想确保食品安全,政府的监管首先要到位。
报告提到,在监管体制方面,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单独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科室,138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食安委、食安办,设市场监管所941个,其中已组建到位并履职876个,监管范围覆盖全部乡镇。
去年以来全省还投入财政资金1.8亿元提升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目前,所有涉农乡镇都配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
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虽有增加,但熟悉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人员并没有增加,基层市场监管所一个监管干部,往往要同时承担原工商、质检、食药三方面的监管任务,直接导致监管任务增加、法律适用能力不足、专业监管能力不精等问题。
七成以上城区农贸市场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
在实际操作中,用什么样的方式管理才能管得牢靠呢?
在管理方式上,我省推进产品质量全程追溯。目前,建立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模式,41个县完成追溯体系建设。
以乳制品为例,初步建成电子追溯系统,贝因美、美丽健和味全等大型企业实现二维码全程追溯。基本实现了对食品批发、大中型超市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全覆盖。目前,全省70%以上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质量追溯体系。
不足:总体看,我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覆盖的产业、产品和农贸市场范围还比较小,全程追溯尚未完全实现。大量农产品通过没有检测设施的农村、社区市场和马路市场销售,追溯难以保障。部分已建设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二维码使用较少,并且二维码扫描率较低。
商家销售问题商品
贷款将受限
为了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省政府出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指导意见,创全国先河,提出经过3~5年时间,建成以法治为基石、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各界为补充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
除此之外,还推进金融征信试点,将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农村金融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与金融机构信贷挂钩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等,倒逼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守法意识。
目前全省共有4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不足: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多元治理的积极性不够、合力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信用惩戒对违法违规企业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对小微企业行政处罚由于罚款额度过大容易激化矛盾、强制执行后继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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