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4日讯(王占龙 沈洁)微信抢红包是眼下最流行的娱乐方式之一,但如果有人将“微信抢红包”演变成牟利的工具,甚至进行网络赌博,那就变了味。近日,普陀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破获我市首起以微信群发红包形式开设赌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反常现象 频发红包却不聊天
4月底,普陀网警部门接网民举报,称在一个昵称为“40VS12”的微信群中有近百名成员,他们在群内不断发放红包,群外又通过微信频繁进行转账,却很少有人聊天。
民警立即着手对“40VS12”微信群展开调查。发现仅在5月3日和4日两天内,该群成员之间利用微信发红包和转账的方式进行资金流转的额度就高达9万余元。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普陀警方发现,在4月份“40VS12”微信群成员之间进行微信抢发红包和转账的金额更是高达30余万元。“如果是商业往来,群内成员间却没有商业交流;如果是单纯微信抢红包娱乐,这个微信群涉及的金额又高得离谱! ”办案民警小汤介绍,种种迹象表明“40VS12”微信群成员是在利用“微信抢红包”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
随后,普陀警方成立专案组,对案件深入调查。
缜密侦查 揪出组织者
“利用‘虚拟世界’进行赌博,要想破获此类案件,首先需要厘清赌博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赌博组织者的身份。 ”办案民警小汤介绍说,这是破案的关键。
专案组安排民警乔装“赌客”,加入了“40VS12”微信群,发现群内的近百名成员来自全国各地,有专门发起赌博的组织者和“红包代发手”。群主“傲世磊哥1号”会不断对群成员进行挑选,对一些参赌积极性不高的“赌客”进行定期清理,然后再拉入一些“优质”成员,确保微信赌博群始终处于活跃状态。除此之外,在这个赌博群内还有一个网名为“AO女王衣柜”的成员,专门负责进行“抽水(从赌博金额中抽取回扣)”。微信群内每天都会不定时开赌,持续时间大约2到3个小时。
随后,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最终锁定“40VS12”微信群的群主“傲世磊哥1号”真名叫胡某,今年32岁,是安徽长丰县人,而专门负责“抽水”的“AO女王衣柜”真名叫孟某,今年24岁,是安徽临泉县人,两人都落脚在岱山。
抓捕时机终于成熟。 5月5日上午,专案组在岱山衢山某宾馆内,将胡某抓捕归案。 5月7日,孟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审讯,胡某和孟某交代了自今年4月份以来,在“40VS12”微信群内,以发红包形式组织赌博人员进行赌博,涉案赌资40余万元,两人从中获利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心存侥幸 最终落入法网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在2015年底时,他通过微信好友介绍,加入一个外地的“微信抢红包”赌博群,短短几天内就输掉了3000余元。但这次赌博经历,让胡某了解了利用“微信抢红包”进行赌博的“规则”。
胡某虽然知道赌博是违法行为,但却心存侥幸认为利用“微信抢红包”的形式组织赌博不仅有利可图,且不会轻易被警方发现,即使被发现也只能认定为单纯的微信抢红包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
随后,胡某在今年4月建立“40VS12”微信赌博群,后来因一个人忙不过来,又将女友孟某拉入群中,专门负责“抽水”。“40VS12”的意思是一个红包40元,由12个人抢红包,然后根据事先约定的赌博规则,每次确定一名参赌人员为“赢家”,其他人员将输掉的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胡某或孟某,然后胡某或孟某从中扣除“抽水”提成后,将余下的金额再转账给“赢家”。胡某还专门约定每一轮红包由在上一轮抢到红包金额最小的人发放。“有时碰到有人‘耍赖皮’,不肯发红包了,我或者女友也会自己发出一个红包,来维持赌博的正常运转。 ”胡某说。
目前,胡某和孟某均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有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涉及营利即涉嫌赌博
那么,这样的抢红包行为是否违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对于赌博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如果有涉及营利行为的,就可能涉嫌赌博;如果只是朋友间娱乐性质的发红包,不涉及营利的,不能说它是赌博。 ”普陀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
由于通过微信红包实施类似赌博的行为具有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流动性大、迷惑性强、影响面广等特点,此类违法案件取证难度也较大,但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如果组织成员进行微信红包赌博,就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行为,与此同时,群成员抢红包涉赌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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