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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代表建议用好“枫桥经验”——把纠纷化解在诉前

发布时间:2019-03-14 06:24:27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陈文文

  浙江在线北京3月13日电 (浙江在线记者 陈文文) “中国法官的办案数真高”,3月13日上午,在浙江代表团第二小组审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舟山市岱山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党总支书记、理事长夏永祥提到一个数字,2018年我省法官人均结案345.8件,基本上每天办结一件。

  “我也有同感。我特别注意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沈满洪也为法官“叫苦”。他说,受理和审结案件都同比上升20%以上,一方面说明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可以想象法官们的工作强度之大。

  沈满洪代表的话,引起了其他代表的思考。“案子多,是和我们的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的。”他翻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写到,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其中一方面原因是我们越来越重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但话又说回来,从经济学角度看,打官司也是一种交易成本,会导致整体营商成本的增加。”

  有没有解决办法?浙江代表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枫桥经验”。

  来自“枫桥经验”诞生地的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建议加强诉前调解。他介绍说,绍兴用“枫桥经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可一定程度地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比如,遇到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有物业纠纷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来协调;交通事故产生纠纷,有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来支招;碰上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可寻找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破解难题……行政、司法、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多调合一”的调解制度,构成了一个多元化调解机制。

  “我认为‘枫桥经验’在化解案多人少矛盾这方面,是个很好的机制。我们普陀区对矛盾纠纷通过综治、司法、信访等行业性的调委会进行调解,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夏永祥代表带着舟山口音的发言,让现场其他代表频频点头。

  “从我们收到的反馈来看,‘枫桥经验’在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中,获得了外界的高度评价,全国各地来取经的也很多。”马卫光代表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期待“枫桥经验”能帮助更多地方破解难题。

  小组审议休息时,代表们关于“枫桥经验”的讨论还在继续。“跨越半个多世纪,‘枫桥经验’依然是个宝贵的经验。”沈满洪代表认为,法是最低的底线,社会治理还是要法治、德治、自治结合。他讲了一个小故事,在土耳其的阿兰亚渔村,为了争夺有利的捕鱼点,渔民经常发生争执。后来村里的长者想出一个办法,把捕鱼点和渔民都编上号,然后摇号决定。隔一段时间捕鱼点轮转一次,使得捕鱼资源均匀地在渔民间分配,“这个就是典型的自治,和‘枫桥经验’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依靠基层群众的智慧。”

责任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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