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好了,室内空气质量由谁来把关?污染物超标了又怎么处罚?对于这个问题,一直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昨天下午2点,消费者、装修公司代表、省质监部门200多人,围绕《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草案)地方标准召开了听证会。会上,空气污染物超标等家装问题成为争议焦点。时报记者方秀芬 翁浩浩文 孙亚林摄
问题:家装投诉居高不下
今年来,我省家庭装饰装修市场迅猛发展。截至今年4月,全省装饰装修企业就有6600余家,仅家庭装修消费一项,全省就达到300亿左右。
在家装行业成为热点的同时,市场上鱼目混珠的现象也经常发生,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省消协投诉记录显示:2004年家庭投诉260多例,今年1-4月份就有76例。
而在今年3月,省消协对9家新装修的样本房作比较试验时更是发现,有3家甲醛含量超标,4家二甲苯含量超标,另外还有6家甲苯超标达43倍之多!
关键在于“无法可依”
事实上,家装问题这么多,但由于一直对空气质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造成出现问题后“无法可依”,处理起来难度大,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了解,此前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标准只有《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但该标准由于出台时间较早,没有把材料的有害物质以及室内环境污染等内容列入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家装行业的需要。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规范》(草案)地方标准的出台,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
焦点 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但到底怎么处罚是个问题
记者发现,在此次的《规范》(草案)中,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首次被定为“强制性条款”。
也就是说,装修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三项指标(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如出现问题,就应进行整改。
但是,由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涉及地面、墙面、屋顶所用材料等多方内容,出了问题究竟由谁来负责,是听证会上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消费者代表说,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定为强制性条款非常好,但“装饰工程是一个产品,如果空气污染超标了,说明整个工程是一个次品,那么,仅仅进行整改是不够的,还应该有相应的赔偿”。
对此,装修公司也感觉到了压力。杭州中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经理詹绍军说,虽然《规范》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制做了规定,但操作起来却很难。
“有时候,光使用一两种材料可能不会超标,但如果室内用的材料多,这就有一个叠加效应,可能会引起污染物超标。”詹绍军说,有些材料是用户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装饰公司又应该负多少责任呢?
尾声 听证会后将进行研究讨论 上海去年就已实施新标准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听证会上大家的发言很精彩,他们将把这些意见和建议综合后,交由有关专家研究、讨论,对不够合理的条款进行修改。
这位负责人表示,《规范》地方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家装市场的运行秩序,由此淘汰一批家装“游击队”;同时,作为市场准入制度的补充,消费者可以以次为依据,理性消费;同时,标准体现对健康与安全的关注,由此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据了解,去年3月15日起,修订后的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正式实施,室内空气质量“一票否决”制是新《标准》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