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忍痛退出超市,这在业内掀起不小的波澜。尤其在当前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在超市占据“半壁江山”的背景下,这一事件引起的反响及其背后的含义,更是非同小可。
尽管超市在杭州出现只有10多年历史,但由于超市商品价格统一、品牌质量有保证,因此受到供货厂家和消费者的认可。据了解,超市正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杭州地区有25%的农产品通过超市销售。据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介绍,他们在杭州连锁超市里的三四万种商品中,粮油菜肉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已占一半。
有关专家指出,这一事件“暴露”了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顾客、农民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超市收费过高、名目过多,这已成为商业领域一个日益严重的现象,急需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措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收费过高、名目繁多———
加工企业遭受挤压
超市收费过高,致使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利空间剧减,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这是农产品加工企业退出超市的根由,也成为它们进入超市销售的“瓶颈”。
以制作酱鸭、火腿闻名的杭州万隆肉类制品公司,去年在超市的销售额为1750万元,却被超市收取了各项费用185万元。刨去成本,企业仅获利20万元。该公司领导表示,他们的产品主要在超市打牌子、挣名气,赢利还要靠其他营销渠道。
不但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对超市的“通道费”感到难以承受,连大企业也感到压力不小。年销售额达数亿元的杭州某冷食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连称“吃不消”,他们称,之所以还将产品放在超市里销售,主要目的是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放心。现在,企业利润主要靠电子商务和直销门店的销售量。
各企业对超市五花八门的收费也颇有微词。据介绍,每年春节、元旦、国庆、五一、中秋等传统节日,还有老人节、母亲节、圣诞节、情人节等,甚至集团成立纪念日、建店周年庆等日子,超市都要举行“店庆”等活动,但费用却要供应商支付。按行内惯例,每家企业每次要交500元至1000元。
杭州佳美营养食品公司总经理说,他们去年共向各超市及其连锁店缴纳了10.3万元“节庆费”。他认为,超市应按提供的服务内容收费,像“节庆费”这种与企业销售无关的费用不应由供应商承担。另外向企业收缴的信息费、海报费、宣传费以及陈列费、上架费等,都属于同一服务范围内的重复收费。
品牌不同,收取费用不同———
“买路钱”成超市支柱
对这一现象,超市方面也有自己的苦衷,连称“迫不得已”。
一位不愿公开店名的超市老总说,开车要缴过路费,停车要缴停车费,超市对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也在情理之中。超市多年来花大本钱建起来的销售网络具有无形的商业价值,这是产品变为商品“最后一跳”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市场“稀缺资源”。超市有完备的设施,为产品交易提供优良的环境和场所,企业要想获得销售网络的使用权,当然须支付相应的“通道费”。
业内人士介绍,现在超市、商场之间的竞争“非常残酷”,连锁食品业的门店利润已降到最低界限即3%左右,像牛奶等农副产品的利润则更低。超市将“通道费”所得作为利润的一部分,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据透露,靠门店经营收入,超市只能勉强持平或略有盈利;而“通道利润”,即利用超市的规模和网络优势向供应商收费,已成为超市利润的支柱。
行内有“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之说。这位超市老总毫不隐讳地说,根据品牌影响力不同,超市收取“通道费”的标准不同。大牌商品如“瑞得寝具”等,超市会主动邀请企业入场,“通道费”自然低;而某些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低、资金缺乏,上级部门也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因此收费较高,处于弱势地位。
农产品退出引来消费者担忧———
放心食品到哪里购买
家住杭州十五家园小区的王大姐,常在超市购买生鲜农产品。她说,尽管超市里的蔬菜肉类价格要比农贸市场贵些,但仍长期在超市购买,看中的就是超市有统一标准,质量安全可靠。
听说超市对农产品要加收“通道费”,她心里明显不平衡了:“食品是每天要买的,聚少成多,算起来我们一年要多花多少冤枉钱啊?”她说,顾客不在乎超市搞花花哨哨的优惠活动,只希望超市做好内部管理,保证质量,减少收费项目,这样才能降低成本,真正给顾客带来实惠,也不致让农民兄弟吃亏。
在接受采访时,许多顾客表达了和王大姐一样的担心:农产品进入超市受阻,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为收费太高太滥而退出超市,以后消费者到哪里去买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既要规范收费,又不能干扰市场———
何处寻觅管理良方
杭州市农业部门表示,“三农”问题事关重大。在农产品进超市这个大趋势下,如果因为超市收费问题而影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早已有所察觉。为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不合理收费,今年4月,杭州市曾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的意见》,明令禁止零售企业不得收取与零售行为无关的费用等8种不当费用。但是,根据“非禁即可”的行政执法原则,未被禁止的收费仍然是可行的,也无法约束。因此,许多超市看起来虽然停止了收取上述8种费用,但转换名目后,还在继续收取。
负责制订有关政策的杭州市贸易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郑永标对此感到十分头痛。他说,超市和供应商的关系应该是战略合作的伙伴关系,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政府部门不便过多干预企业的正当经济行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通过政府牵头、各方协商。问题的关键是,如果说收取“通道费”是超市的“国际惯例”,但到底该收取多少费用才算合理?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部门要予以规范,但又不能干扰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这个难题急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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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费用令供货商望而却步,已成国内商业领域“通病”———
超市收费该如何规范
供货商在向超市供货过程中,被迫交纳高额费用,以致于陷入难以为继的地步,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领域一个日渐严重的问题。
一个供货商如今要想进入任何一家超市,就必须承受超市强加的各种费用,有时这样的费用甚至有数十种之多。作为供货商,要抵消被收取费用造成的损失,就得提高自己商品的价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实际上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成了最终的受害者。一些中小供货商表示,由于超市收取的费用实在太多,他们的生意已难以为继。
通过行业组织联合起来,与超市卖场进行平等对话,成了许多供货商的共同愿望。正如西安市商贸委主任篙芒喜所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新型业态迅速成长,尤其是各类超市终端卖场的强势介入,供货行业面临着终端市场的冲击和压力,整个供货行业显得有些弱小,自身的管理能力、营销能力、配送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适应市场的迅速变化。供货商联合起来,可以在协会指导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些供货商指出,除了加强联合之外,有关部门还可以通过听证制度规范超市的收费管理,由政府主管部门、超市、供货商代表、法律界人士就超市的收费问题进行听证,弄清楚哪些费用该收,哪些费用不该收,然后制订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使得超市的收费走向合理化、规范化。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供货商呼吁,在立法上对超市收费进行规范,尽快出台中国的《罗宾逊波特曼法案》。据了解,美国1936年前后也存在连锁超市乱收费的现象,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起来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最终促使《罗宾逊波特曼法案》出台。
这一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等不合理费用,必须一视同仁,对供应商不能采取大小有别的政策,有效遏制了超市乱收费的现象。(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