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非普通住宅税收第一单产生 多缴税费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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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16日 11:10:5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下午,记者从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局了解到,6月1日大限后的首例非普通住宅交易营业税和契税,昨天产生。而这一单所缴的税费,要比房产新政实施前多缴纳4万多元。
多缴税费4.1万
据该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套成交的房源是之江花园一套面积为148.82平方米的住宅,户型是三房两厅一厨两卫。房东1996年以56万元左右的价格购入,2003年左右以70万元的价格与买房者达成私下协议。但由于房东长年旅居日本,买卖双方迟迟没有办理正式的房产交易手续。昨天下午,他们前来办理税收的缴纳手续,经过评估,现在这套房子的市价为100万元左右。
根据新的房产税收政策,售房者交纳差额5.55%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费,总额为:(100-56)×5.55%=24420元,再加上其他费用,共达2.6万元左右;买房者要缴纳的契税为:100×3%=3(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说,如果赶在6月1日前成交,起码能省下4.1万元。
想要避税不容易
不过据记者了解,像这种自甘多缴税的房东并不多。事实上,新房产政策一出台后,许多头脑“灵光”的卖房者就开始想办法钻政策的空子,对相关税费尽量避缴或者少缴。
不过,昨天记者从相关的部门了解到,杭州市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等三部门日前转发了浙江省《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局工作人员分析说:根据此通知,纳税人缴税时需要提供购房发票、房屋买卖合同、契证及契税缴款书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等4种资料。
而一般操作过程中,预售商品房只有在转现后才进行分层分户测绘和开具正式购房发票。因此两年的时间,只能从购房者拿到房子交纳契税以后才能开始计算,想要避税就不容易了。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伊农 余丽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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