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司是最终的赢家
据悉,与何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业主并非只有一家。今年初,“屹翔黄金水岸”的13位住在6层的业主集体向临安消费者协会投诉杭州屹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过消费协工作人员的协调,开发公司最后承诺,业主愿意将阁楼作为自有产权的,需要按照合同相关规定结算房价格。也就是产权登记面积与预售面积发生误差时,在3%以内的,业主须补足房款,超过3%以上部分的房子价格由开发公司承担,产权归业主;业主如果不愿意将阁楼作为自有产权,那么开发公司就将阁楼的产权做到开发公司自己头上,同时也保证业主对阁楼的使用权,如果出现业主转让该房产,开发公司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业主的转让行为,阁楼的使用权也一并转让(产权仍然归开发商所有)。
对此解决方案,何先生并不满意。他告诉记者:“两种方案,开发商都是赢家。如果按照第一种方案,开发公司能从每个业主那里获利1万元左右;如果按照第二种方案,开发商就能拿到阁楼的产权,那么我就只能和开发商共同享有我出钱买的房子;10年之后,这家开发商如果破产了、没有了,我的房子该怎么办?”
业主怀疑被开发商“暗算”
据我省一家知名房产公司的负责人介绍,杭州不少多层住宅在销售时都会向最上层的业主赠送阁楼,也就是跃层。这些跃层一般是不做产权的,顶层的业主对阁楼只有使用权,而并不明确产权,在交易时也随房赠送。
那么杭州屹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楼之始是怎么考虑的呢?在采访过程中,何先生向魏经理提出了这一问题。魏经理思索之后回答道:“我们保证实现承诺的使用权,至于当时是怎么考虑的,你不用知道!”“我自己使用的房子,所有权在谁手上我当然有权利知道了。”何先生认为,“作为消费者我有知情权。”
据何先生推测,当初在卖房子之前开发商之所以没有规定阁楼产权,有两种可能,其一、开发公司原本就计划不办理阁楼产权,但在实际开发过程中,碰到了某些问题不得不明确阁楼的产权,实属无奈之举。很显然,明确阁楼产权又和合同约定并不相符,很有可能会导致开发公司的违约责任,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开发公司抛出两条让业主难以选择的解决方案;其二、这是开发公司设计好的圈套,在买房子之前不明确阁楼的产权,在交付之前提出产权的问题,不仅不用补偿减少的面积,还能再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
律师:开发商无权强制办理阁楼产权
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朱清梁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无权强制要求业主办理产权。因为按照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使用权;至于产权的问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因此开发商单方面要求办理产权,业主有权拒绝。如果遭受不可抗力,必须办理产权,那么开发商必须和业主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办理。
采访结束后,何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已经按照房产开发公司提出的第一种方案补交了各种费用;但这实在是出于无奈。和开发公司相比较,业主永远处于劣势,只能按照他们的预订计划走下去;否则自己会吃更大的亏。何先生表示,虽然自己暂时妥协了,但他还是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