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天下掉下个大馅饼?两年多前,一纸公文,32岁的打工妹李智萍莫名其妙地成了舟山一家投资数十万元的酒店“老板”。
令李智萍没想到的是,直到今年5月,她还是这家酒店的“老板”,她也因此惹上三起官司。
本月初,承受太多惊吓与委屈的李智萍终于等到工商部门的决定,给她摘了“老板”的帽子。但官司还没到尽头,昨天,李智萍向定海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再审此前的债务案,“只有这样,我才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打工妹成了酒店“老板”
李智萍是绍兴人,几年前随丈夫到舟山工作。为赚钱补贴家用,2003年3月10日,李智萍到定海区的今日世界酒楼打工,负责仓库保管,月收入几百元。因为“非典”,工作不到两个月,李智萍辞职回了家。
据李智萍回忆,上班第3天,酒店经营人张成(化名)以办劳务手续为由,向她索取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和户口簿复印件。“没想到,张成竟然拿着这些材料,偷偷到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海分局注册。”两个月后,经人提醒,李智萍才知道自己成了这家酒店的老板,“我莫名其妙当了老板,我曾经向定海工商分局反映,称该营业执照为他人假冒,要求撤销,但一直没有结果。”
而今日世界酒楼,因为经营不善,不到一年就停业了。
冒牌“老板”被法院追债
去年2月,舟山市瑞鑫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李智萍告上了定海法院。原来,从2003年1月起,今日世界酒楼多次向该公司购买各种酒水饮料,欠货款2.7万元,根据工商登记,酒楼“老板”是李智萍。
法庭上,李智萍辩称自己并非酒楼实际经营者,并向定海工商分局递交了一份要求撤销工商执照的申请书,几天后,定海工商分局决定立案调查。
半年后,调查结果让李智萍很伤心,工商部门表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情况属实”,李智萍还得当这个“老板”。2004年9月,定海法院判决,瑞鑫公司和酒楼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成立”,要求李智萍支付全部货款。
不得已打“民告官”官司
一审判决后,李智萍没有上诉。“不是我欠下的钱,凭什么要我还!”李智萍未理睬判决,并随丈夫回绍兴工作,但被定海法院执行庭找到,要求偿还债务。
李智萍经人指点,于今年2月25日将定海工商分局告上法院,称自己只是酒楼普通员工,工商登记纯系他人冒用,要求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的决定。李智萍的代理律师称:“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李智萍没签过一个字,既没提供相关材料,也没有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这明显是不合法的。”
5月底,定海工商分局作出了一份李智萍期待已久的决定:今日世界酒楼的实际经营者非李智萍。
面对工商部门的迟到“自纠”,李智萍决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这起行政诉讼。
但依据定海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瑞鑫公司的2.7万元还得由李智萍还。昨天,李智萍不得不对瑞鑫公司的案子提起再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