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初中的孙子放暑假了,60多岁的陈先生和老伴准备带着小孙子一起参加“港澳游”。但问了几家旅行社,“我们两老一小的团费比其他旅客要高出300多元一个人,”陈老伯气愤地说,“将游客划分等级,按不同标准收费,这是一种消费歧视。”
事实上,对老人、孩子和教师收取高价团费的做法,在杭州市乃至全国的旅游界,这几年来已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行规。除了港澳团,这三类人报名新加坡、泰国等旅游线路也需要额外收费,理由是他们“购买力较低”,加价幅度则从300元到500元不等。
一直以来,许多教师、老人和家长对这种“消费歧视”都持有很大的意见。如今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杭州市中旅第一个表示,要打破这种行规,推出“不加价,再优惠200元的老人、孩子、教师团”。
低价团不接纳老人、孩子和教师
采访中,业内人士透露,为吸引游客,现在旅行社惯用的手法是把港澳游、新马泰游的团费定得很低,然后靠自费项目、购物来赚游客的钱;许多旅行社的利润几乎都来自游客购物所得的回扣。
对低价团不接纳老人、孩子和教师,旅行社有自己的苦衷。“低价港澳游其实就是购物游;而包括新加坡、泰国等国的东南亚线路,原本团费就低,我们的利润只能依赖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市区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坦言,“老人买东西谨慎,孩子又没有经济能力,教师相对比较挑剔、爱较真;如果我们不额外加价,肯定要亏!”据悉,所谓加价的规定其实也就是针对购买力较低的这三类人制定的,这在整个旅游界都很普遍。
消费者认为加价是歧视
购买力低就需另外交钱?陈老伯对旅行社这种做法十分不满:“这样规定也太不合理了。旅行社要是没利润,可以统一调高团费,起码能让所有游客享受平等消费的权利。”那么,旅行社为确保赢利、刺激购物,向“购买力低的人群”额外加收费用的做法是否合法呢?采访中,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消费者有权利享受平等权及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他们认为,港澳团针对三类人“价外加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杭州中旅尝试打破行规
如今,这条不成文的行规终于有望被打破。杭州市中旅近期推出“新马六日游暑假特惠”活动,报价2699元;其中,教师、老人和小孩都不加价,且“16周岁以下小孩、60周岁以上老人,以及教师凭有效证件每人还能优惠200元”。该特惠团限额20人,将于7月8日、15日、22日和29日发团。
杭州市中旅出境中心市场部经理赵旭鸿表示,现在出境游,不仅老人、小孩和教师购物少,其他游客的消费心理也日趋成熟,出游时都不再轻易掏钱,所以再对老人、小孩和教师加收团费,是不合理的。据说,市中旅已跟香港和澳门当地的地接社进行了谈判,希望后者不再对这三类游客额外加价;他们还表示,愿让出部分利润来补贴团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已经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目前,杭州各家旅行社都在摩拳擦掌,竞相推出各自的促销和优惠。因此,有同行认为,市中旅的这个做法也是迫于竞争,以低价拉动老人、孩子和教师这三类暑期游的主力消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