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办公司无钱还债?泰顺一商人被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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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13日 09:22: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泰顺商人王存增明明有偿还能力,却视法律为儿戏,在两次被法院司法拘留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还多次参与赌博。7月7日,泰顺县法院依法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存增有期徒刑两年。
1997年12月至2000年8月,王存增先后向王志渊等人借款共计7.7万元,因王存增逾期不还,被王志渊等人先后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王存增未按期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次被法院司法拘留。
事实上,王存增夫妇并非没有执行能力。据法院查明,王存增在泰顺县老家有房屋二间,他曾将房屋的1至2层承租给当地一家信用社作为办公场所。2002年6月,王存增的妻子梅某出资30万元与亲戚合资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另外,王存增还经常参与赌博。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范跃红 法文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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