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办法公布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而且大家很关心公积金具体该怎样提取。昨天,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发出通知,就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具体申请条件、提取额度、申请程序、提取方式等一一进行了界定,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可依此进行对照。
申请条件包括十类
根据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只要符合下列十个条件之一,都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这些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自住;离休、退休(退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出国、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额度如是规定
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没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以截止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到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如果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则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对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到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如果职工租赁住房自住,每年则可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房租的70%。
如果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但合计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规定限额。
申请程序大致如下
除了申请条件和提取额度,很多人还想了解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给出了明确答复。
提取公积金时,职工先要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如果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已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可持托管户手册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可以由职工本人提取,也可以委托单位指定的经办人代为提取。如果是后者,单位经办人需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一般当天就可以办妥提取手续;情况特殊需核实的,中心也会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原因。提取方式分为两种
至于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大致分为以下两种: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凭提取证明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如果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售房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银行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中心开具转账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另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可以全年办理(含双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是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公积金查询电话有两个,一个是96008817,另一个是95588(拨通后按提示音分别按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