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宁波市宾馆、饭店对顾客停车将要收停车费了。届时,将由各宾馆、饭店自主定价,目前倾向于按市区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记者今天从宁波市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获此消息。消息灵通人士对此褒贬不一。
收费明确双方责权利
宁波市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即将出台的《停车场统一收费规定和服务规范》,倡议我市150多家会员单位的宾馆、饭店结束对顾客免费停车制,从下月起,改为对所有顾客车辆进行停车收费。“宾馆、饭店一旦收取费用,对车辆的毁损或丢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从而可以避免以往免费停车引起的一些纠纷。”该协会的应专平向晚报记者这样强调。
据悉,宾馆、饭店收取停车费用后,有义务为车辆提供安全的停车环境;饭店管理人员须在停车前检查车辆外部是否有损伤,并及时向车主通报情况;饭店还将在停车场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电子监控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等)。
收费标准饭店自主定价
这份《规范》是市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与物价、交警、消协等部门磋商后制定的。初步规定为:顾客来店消费,停放车辆要收取费用。具体由饭店自主定价,倾向于市区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即小型车(6座以下含6座)临时3元、白天5元、夜间10元;中型车(25座以下含25座)临时3元、白天6元、夜间15元;大型车(26座以上)临时3元、白天8元、夜间16元。
其中,夜间停车指当天20时至次日5时,临时停车指停放时间不足4小时。凡车辆停放在24小时以内已收取夜间停车费的,不得再收取白天停车费或临时停车费。
目前,我市绝大多数星级宾馆、饭店表示将照《规范》实施。据悉,本月26日,《规范》将作最后的修改讨论,然后于8月1日正式实施。市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负责人称,这份《规范》并不是一项强制性规范,仅供会员单位的宾馆、饭店参考。
业内人士和顾客褒贬不一
此前,当这份初拟的《规范》下发到150多家星级宾馆、饭店后,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消息灵通的顾客和业内人士对此褒贬不一。
宁波海鸥宾馆总经理钱红勇表示:“本店将不按此《规范》收费。因为客人来饭店消费,是基于对饭店的信任,不管对顾客停车收不收费,饭店都有种无形的责任要看管好顾客的车辆。”正在该宾馆用餐的顾客林启宇说:“饭店若要收停车费,消费者感觉上总归不舒服,并不是我们吝啬这几元钱,总觉得没有‘宾至如归’的氛围。如果饭店对停车环节都斤斤计较,那么,客人对饭店提供的每一道菜、每一个服务细节也会较真。”
但也有宾馆不以为然。日月宾馆停车场一名服务员称:“一些外地顾客来我店住宿停车时,都会主动掏出5元或10元停车费。如果我们停车免费,若损坏不负责任,反而会令许多顾客忐忑不安。”该宾馆的做法是,先发给客人一份停车券,客人在该店消费后,收银台在停车券上盖章,这样客人离店取车时,服务员见有盖章的停车券,就不再收费。若没有盖章,则要收费。
另据记者了解,宁波大酒店、金港大酒店、春天宾馆等宾馆、饭店,早在半年前就已开始对顾客停车收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