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治超统一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交通部、公安部等国家八部委的要求,台州市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形成了治超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截止2005年7月20日,该市先后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主干线上,建成固定治超点3个、流动检查站9个,设置超限检测和卸货场12个,配备固定式检测设备1台、便携式超限检测设备14台,初步形成了具有检测、卸载等功能的动静结合的治超网,基本实现了对进出台州的超限超载车辆的全面防控。2004年以来,共检测货运车辆3万多辆,其中查处超限车辆2万余辆,卸载货物近6万吨,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特别是严重超限超载的现象。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台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原分管副市长樊友来牵头,召开了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对该区域的治超工作作出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下发《台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各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台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检查的工作方案,形成了“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各部门相互协作、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深入宣传 营造氛围
在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中,台州市强化立体舆论宣传,新闻报道、标语广告和源头三管齐下,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典型事例进行曝光,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文明执法 热情服务
按照交通部“五不准”要求,台州市面向社会公开24小时举报服务电话,热情接待超限超载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答复,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调离路政岗位1人。市治超办严格把握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确保让车主、司机心服口服。各检查站点还实行人性化治超,做到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简化检测手续等赢得了司机、车主充分理解与支持台州治超工作。
严格管理 长效治理
台州市围绕国家和省最新治超精神,加强严管重罚,积极探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严抓“大吨小标”的纠正工作。一是加快“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对发改委公布的在用“大吨小标”车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二是结合全国公路养路费计量征收原则,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三是在车辆注册登记、年审等环节严格把关。
加大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各级运管部门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加大对违法实施超限超载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监管、处罚力度。
积极探索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该市已在临海市治超点搞试点,力求通过二到三年的努力,实现市域“零”车辆超限超载。
制定预案 落实政策
为防止和处置治超期间各种突发事件,台州市根据《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期间突发时间处理方法》,制定了应急预案,组织了225辆应急车辆,保证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紧急投入运行。
为确保治超期间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快捷通行,该市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三不”政策,各治超点对于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继续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把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年来,台州市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逐步完善相关治超制度和固定检测设备建设,进一步深入研究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台州治超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为台州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