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别让眼泪浇灭希望
随着第一批、第二批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发放到家,一些寒门子弟手捧录取通知书,喜悦中又多了几分忧愁:10多年的奋斗,肩负着父辈几代人的梦想,眼看大学之门已经敞开了,自己有足够的财力走进这扇门吗?
我们都信奉,用知识改变命运,可有时贫困成了锁住孩子梦想、希望和雄心的最大障碍。记得早些年有一个南方孩子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赖以上学的甘蔗林却在一夜之间被无情的大火烧掉,望着病卧在床的母亲和无助的父亲,他悄悄将入学的日子改为“32日”——一个永远也不会来临的日子。他用自己的泪水,浇灭了自己的希望,而他的心则可能永远在流泪。
不幸的家庭总是各有各的不幸,因为单亲、因为父母下岗、因为家人患有重病……而陷入贫困。而有调查表明,10年间我国大学学费猛涨了约20倍,而10年间我国国民人均收入增长不到4倍。且不说一些农村家庭供养孩子上大学意味着将长期处于贫困之中,就连城市的工薪者供养孩子上大学也感不易!
今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必须在录取通知书中随寄助学政策,加大国家对高校贫困生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不让一名寒门生因贫困而辍学。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的高校贫困生助学政策多年来已形成“贷、奖、勤、补、免”为主,绿色通道、学业弹性选择、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对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至今,我省高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或中途辍学。
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人陈龙春希望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每一名贫困大学新生,多了解以下各类助学政策,为自己求学积极做好准备,再穷,也不要放弃上大学!
-数据解读
我省数万寒门生受助
到2005年6月,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达5.7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0%,其中特困学生约2.85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5%。
据统计,2004年,我省为2223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4487万元;全省高校共有20.1万人次获得约2.0亿元的各种校内奖学金,还有4760人获得了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1417.6万元;8.8万人次参加勤工助学,发放勤工助学经费0.5亿元;共减免学费0.2亿元,发放困难补助0.2亿元;全省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达12127人;大学生助学计划自2002年实施以来已累计资助817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款超过1680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
一、就学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
对象:列入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批准正式招收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等等。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学生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其中基本生活费按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城市低保标准计算;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供给、各项资助和奖学金所得。
申请:学生在校期间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等等。
贷款的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
贷款的归还:毕业后1年至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二、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
对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条件: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借款人信用良好;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生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这一贷款方式原则上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按年申请,需带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高校缴费通知书、就读高校账户名称和资金财号、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贷款金额: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其中学费贷款金额不超过学生就读高校专业学费的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金额不超过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贷款期限: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展期,是否展期由承办金融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