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48万元买下的却是“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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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18日 06:53: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伪造了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直接将租来的商品房卖掉。买主花了48万元,到头来却是套假房子。日前,温州人吴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
吴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2002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吴某总是想着去哪里干一票。
去年4月,吴某和同伙金某等人商量后,取得了一份伪造的身份证,并通过房屋中介在市区租来一套商品房。此后,他又伪造了一套房屋产权证等证件,伙同他人将租来的房子卖给了王女士。一番讨价还价后,王女士先后支付了48万元,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明等文件,直到她到房产交易机构登记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才发现上当受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5月19日,吴某在杭州被抓获归案。
业内人士提醒,伪造的房屋产权证等证件,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很难辨别。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该一起去房产交易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待该机构工作人员收件验证后,才可以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王增军
编辑:
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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