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销员游离工会外 浙江财贸工会让他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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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23日 14:10: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联销员占到商业企业职工人数的七成,但受制于劳动关系和工作地点分离的现状而游离在工会之外,这一现象在浙江省有望得到改变。记者从浙江省财贸工会获悉,该会决定创新联销员的入会和维权工作,以使工会工作尽快适应日趋灵活的商业企业用工方式。
联销员队伍迅速壮大,是近年来商业企业职工队伍构成发生的一大显著变化。据对杭州市5家商场超市职工人数统计,自有职工4050人,联销员10350人,联销员占职工总人数的71.87%。但由于联销员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地点分离,他们大多“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
浙江省财贸工会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联销员群体的入会和维权工作进行规范。在入会上,对于在受聘企业已经加入工会组织的联销员,可以要求对方单位工会发出工会关系介绍信,将该联销员的会籍暂时转移到工作地的商业企业工会;对于在受聘企业未加入工会组织的联销员,商业企业工会可以依照本企业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程序,积极主动地吸纳联销员加入工会组织;对于受聘于不同企业的联销员,在同一个工作地的商业企业加入工会组织以后,可以根据该商业企业规模大小、联销员人数多少,在该商业企业工会组织内,组建相对独立的联销员工会联合会、联销员分工会或若干个联销员工会小组,也可以将联销员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加入到相应的商业企业工会小组当中,并实行会籍动态管理。
如何切实维护联销员的合法权益呢?浙江省财贸工会针对联销员的工资发放主体是受聘企业的实际,明确商业企业工会可以通过三种方法来帮助维护他们的工资权益:一是及时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通报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和每一位联销员,要求对方合作企业执行联销员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发现联销员的工资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时,要及时与生产厂家或商品流通企业取得联系,要求对方及时纠正错误做法;三是发现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拖欠和克扣联销员工资问题时,支持联销员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浙江省财贸工会已把联销员入会纳入商业企业工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奖惩结合起来,以此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李刚殷 毛妍芳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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