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野电动车:杭州即将出台强制标准急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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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25日 17:42: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规
从源头扼制电动车事故
合格电动车需由经贸部门公告交管部门登记方可上路。
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动车登记上路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直接使大批超速、易发噪声、电池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电动车不能再继续上路了。
相关规定:
《办法》第十一条: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办法》第十二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安全技术标准,经省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对鉴定合格的产品,由省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登记。
★交警提醒
以下六种行为电动车千万做不得
●不要逆向行车。尤其注意不要在快车道上逆行。
●购买电动车的时候要问清楚,这个品牌、型号是否在省公安厅规定可以上牌的车辆目录中。如果由厂商代办牌照,一定要用本地牌照。
●不要骑车带人。虽然很多电动车的座椅设计成双人座,但是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骑非机动车不能带人。
●不要进入机动车道。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万一遇到擦碰突然翻倒,后面的车很可能因为来不及刹车撞上来。
●不要超过规定时速。电动车的制动系统只在一定速度内起作用,不要冲坡、不要在情况复杂的地方突然加速超越。
●不要突然拐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电动车横穿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至少也要减慢车速,看清形势后缓慢通过。
来源:
浙江在线-新民生报
作者:
卢楠 周梁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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