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失信者”无处藏身 浙江经济拒绝“败血症”
“信用浙江”网站的工作人员和我们说起了这样一件小事:曾有一位客户打电话到查询中心,投诉浙江的一家企业恶意拖欠了3000元的费用。一般来说,这种经营上的拖欠问题只能移交至法院进行解决,不过工作人员为了核实情况,还是尝试着给这个企业打了一个电话。当这家企业得知,不良信用情况将被记录,并连续三年被公布在信息平台上时,不得不开始掂量其中的分量了。
对于企业来说,三年的发展时间实在是太重要了,考虑到不良记录可能给今后带来的损失,这家企业很快同意把钱还清了。
《办法》规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和提示信息。企业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诉讼事件、对企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记录、对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责任追究记录、乃至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等,都将作为“提示信息”记录在案,而且“一挂”就是“三年”。
“这反映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失信成本’正在加大。”王宁江说,“在市场经济初期,执法体系、政府职能、经济体系包括人们的价值观念,都没有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失信成本’,导致了各种做假欺骗行为的发生。”
据专家估计,目前我国每年因信用缺失造成的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至少在10%至20%。有人称,失信已经成为经济的“败血症”,一点点地吞噬着我们正在成长的经济“躯体”。而从国际市场的发展过程来看,“信用”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内在作用,将是许多外在条件无法取代的。作为经济工作的“血液”,金融业已经敏感地做出了反应。前不久,省内一家银行在办理企业信贷业务的时候,在查询系统中发现该企业曾有欠税的记录,随即停止了对这家企业的贷款程序,直到这家企业还清税款为止。
而作为一种示范,行政机关将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中,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失信”的企业完全有可能首先在这一市场中失去自己的位置。
随着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布还将对越来越多的企业产生威慑力。据了解,浙江省将在今后逐步将全省1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也一并纳入发布查询系统,越来越多的经济主体将面临“失信成本”的考验。
“信息库”就是“大仓库” 让信用产品通行市场大省
在浙江经济领域,有一些人的身影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但是,在经济活动中,他们的作用却不容忽视。
“从国内知名的‘大公国际’、‘中诚信’,到国际巨头‘邓白氏’,越来越多的信用中介机构开始在浙江出没。”王宁江说。
这意味着,在“征信”的过程中,信用,作为市场经济需求的一种产品,已经越来越被浙江企业所需要。
“如果没有信用这个产品,我们将失去很多机会。信用市场的发育,预示着浙江的经济活动正在进入市场经济的高端形态。”钱建鑫说。
然而,信用产品在浙江,总体来说还是十分缺乏的。几乎所有的信用中介机构,瞄准的都是大企业、大集团。
几天前,有一位国内某媒体人士到“信用浙江”网访问,说自己的一位朋友要与国外一家企业做生意,不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托他辗转了很多人才得以了解。
“其实如果委托信用安全公司,利用它在全球的信息网络,这种需要很快就能得到满足。”王宁江说。
企业如此需要的信用产品,为什么没有很好地被开发出来?原因很简单,一是信用产品的制作成本太高,一份信用报告高达几十万元,最低的也要5000元,浙江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无法承受,二是信用信息缺乏可靠、权威的来源,多数企业对信用报告并不信任。
产品,必须由市场来提供,而政府能做的,就是提供基础和环境建设。在浙江,《办法》的出台,被专业人士形象地比喻为:完成了“信用工厂”的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说,提供了信用产品“原材料中的基本元素”。这在全国,无疑是领先的。
试想,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规范以后,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就好比一个“大仓库”,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就可以较低的成本来这里采购自己所需的“原料”,经过加工以后,提供给市场。
这,无论是对于浙江企业“走出去”,还是让国外的企业“走进来”,都具有很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