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手机发短信骚扰 挑衅法律空白 明年才能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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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01日 12:57:1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棘手问题遭遇法律空白
东家不管,西家不收?吴小姐想不明白,难道就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了?
记者先咨询联通公司。对方解释:对于假中奖、诈骗等短信,运营商在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实后,可以关闭发送平台。而这属于私人问题,公司无权关闭客户的发送短信功能。
拱宸桥派出所指导员也说这是个“空白点”。短信骚扰在目前还不能定性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处理。如果吴小姐知道对方的身份,公安可以协助吴小姐向对方进行教育,但现在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让他们也为难。
对于吴小姐来说,现在最关键的是“到底该怎么办”?公安部门回答:只能再等等,等《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据介绍,目前已经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中国首部《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涉及举报短信内容。草案规定,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这部法律要等到明年颁布实施,到时短信骚扰就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还是它凶?
戎国彭
首先申明,以下言论是建立在报道属实的前提下的。
等?等等?事情没落到自己头上噢,真遇着了,哪个不跳起来?烦都烦煞!一天都等不及!
洋枪打老虎,老虎吃小孩———啥事情,都一物降一物的。我就不信,现在这样就没办法治这骚扰短信的。当然,处理问题,是要讲法律的,而且最后的办法也只有通过法律;但是,也不见得任何事情只有法律才解决得了的吧?那样的话,我们的法院不是要开得比银行还多才行吗?
坏人坏事有时显得比好人好事“有办法”、“有能量”,恰恰说明我们相关的社会各方在基本职守之外,没尽到社会义务,没形成社会压力,没让坏人坏事吃足分量。最后还是让歪风邪气一时逞强。在这上面,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没天好谈的。不趁早收场,是不是要等事态恶化了,到“后果不堪设想”的地步,“好心人”才出场?
不懂。
其实聪明话我也会说的———你不要跟小人一般见识,换只手机嘛。退一步,海阔天空的。
事情,往往在丧失原则中变了味。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张向瑜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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