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法院九号庭内,43岁的张云丰坐在原告席上,表情异常复杂。
身边是亲生儿子小浩(化名),对面是儿子的继母施静雯,他作为儿子的法定代表人将施静雯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施静雯不让儿子住进他们新买的房子里。张云丰告诉记者,坐在原告席上时自己坐立不安,左右为难。
1992年,张云丰离婚,小浩跟着父亲生活。1995年,张云丰跟施静雯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
张云丰说,以前一家关系还不错,但当施静雯有了亲生女儿后,对小浩就没以前好了。小浩说,从1999年起,继母就常不让他在家住,他只有住祖父母家。
今年6月,小浩想要回家住,继母不肯,还开出了一些条件。几次协商不成,张云丰告上法庭,要求确保儿子的生活居住权。
在法庭上,施静雯表示,她对小浩严厉,是觉得小浩太不争气。对小浩进行抚养和教育是她应该做的。但小浩成绩很差,还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差点走上犯罪的道路。
施静雯提出三点意见:不把社会上杂七杂八的人带回家;不伤害妹妹;绝对保证她本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小浩能遵守,她就很欢迎小浩回家。
经审理此案的黄法官调解后,双方自愿签了一份协议书:继母允许小浩回家住,并承担抚养教育义务,直到小浩能独立生活为止;而小浩要尊敬、孝顺父母,爱护妹妹,认真读书,努力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不得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带进家门,更不得威胁继母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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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小鱼给法官写了信帮我向妈妈要些抚养费
“法官阿姨,我爱妈妈,虽然她抛弃了我。一直跟奶奶生活的我,已经没有钱上学了,希望法官阿姨帮我向妈妈要些抚养费!”两天前,宁波慈溪法院的法官收到了13岁女孩小鱼(化名)的这张小字条。小鱼就要上初一了,但她没钱上学。
小鱼的爸爸是个聋哑人,以前爸爸妈妈感情不错,妈妈对她也很好。4年前的一天,爸爸用手语告诉她:妈妈跑了。奶奶后来说,因为爸爸是聋哑人,村里人总是在说闲话,家里又穷,妈妈就离开了。
爸爸变得越来越颓废,根本无心照顾她,奶奶承担了抚养的责任,每年开学前,奶奶都要四处到亲戚家借钱筹学费,但能借到的钱越来越少。
几天前,一直没有联系的妈妈忽然出现了,并要求跟小鱼爸爸离婚。小鱼知道消息后非常难过,于是偷偷来到法院,给办案法官递上了字条。
昨天,在法院阿姨的帮助下,小鱼找到了妈妈。小鱼妈妈表示,小鱼的抚养费她是应当承担的。
她答应每年给小鱼9000元抚养费,直到小鱼独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