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挖人才,跌进官司里 这个人才值80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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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1日 19:43:0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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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最需要的是什么?人才!杭州拱墅区某化工材料公司的王老板惜才爱才,几个月前从竞争对手那里挖来了销售人才李文斌(化名),不料对方告上了法院,提出了80万元的经济赔偿。
这个人才真值80万元吗?两年前,李文斌被聘到杭州另一家公司从事进口化工材料的公司,当时与该公司签订过一份《竞业禁止协议书》。协议约定:李文斌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科研、生产、销售内容有关的工作,不得为本公司任何同行业单位服务和工作(含业余时间),否则李文斌自愿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两年里,李文斌成为了一把好手,今年年初被委任为大地区销售经理。王老板认识了这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后,不惜重金想挖李文斌加入自己的公司。
李文斌对此很心动,他向王老板说了自己的无奈。王老板也很爽快,拍拍胸脯表示,有什么事情我顶着。这颗定心丸一吃,李文斌在5月份以身体不适辞职。
事隔不久,对方公司就发现李文斌的跳槽。该公司要求李马上回公司上班,随后发了一封信函告知王老板,不得录用李文斌,王老板置之不理。
李文斌原公司便着手起诉。因为李文斌的擅自跳槽,该公司的一批客户资源流失,为了弥补这个损失,他们不仅要李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要求王老板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浙江援手律师所律师说,现在很多企业为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往往借助于竞业禁止合同来限制员工流向竞争企业。对这种做法,现有的行政规章和司法实践中都是予以肯定的。
本案中,李文斌擅自离职到王老板公司工作,违反与原公司的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承担责任。王老板公司招用李某,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
浙江在线-新民生报
作者:
孙燕 刘姝华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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