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法官"能耐大 人民陪审员独立参与庭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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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3日 08:30:2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一起因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某私营业主拖欠加工款,而被当事人告到法院的合同纠纷案,在王店法庭人民陪审员姚毛毛的调解下成功化解。这是秀洲区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的又一成功案例。
据介绍,秀洲区法院全年办理的3000多件案件中,有80%以上是民事案件,案件庭前调解牵制了法官的一半多精力。今年5月,区法院结合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在确保司法民主和公正的同时,对如何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进行了探索。
根据规定,凡属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以及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案件,均可由人民陪审员独立参与调解。若调解不成的,由裁判法官依法及时判决。
据秀洲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该院15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了解社情民意、风俗习惯乃至村规民约。把他们的这些优势运用到庭前调解中,不仅能化解民事纠纷,还能使法官有更多精力去办大案、疑难案,可谓一举两得。去年1月,洪合一位骑摩托车的村民因道路施工受到伤害,要求相关单位赔偿,结果久拖未果。今年7月,退休教师潘水林担任王店法庭人民陪审员后,利用当地人头熟的条件,多次上门调解,终于使这位村民拿到了3万多元赔偿款。
据了解,王店法庭试行人民陪审员独立参与庭前调解制度3个多月来,经人民陪审员的努力,已有16起案件得到庭前调解,占该法庭同期经办案件总数的一半。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沈宝庆 吴桂潮 褚定华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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