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穿法袍,审判席上却与法官并肩而坐;他们不是法官,却调阅案宗、庭审调查、参加合议庭;他们没从法律院校毕业,却能以朴素的道德情感为司法公正平添智慧。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经过基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接受培训的人民陪审员将统一上岗,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将迎来崭新的发展阶段———
陪审:让民意色彩更浓
今年4月初,一场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的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来自全省各地的2461名预选人民陪审员,在杭州、宁波两地,分批接受来自浙江法官进修学院老师的专业授课。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陪审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在5月1日统一持证上岗。
此时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正式实施还有一个月时间。
在《决定》序幕拉开的时候,记者走访了正在那里努力学习的预选人民陪审员们,通过他们来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变迁……
怎样才能成为人民陪审员
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的李保园,是杭州建德市某化工公司的法务管理。与培训班里一些“资历”较深的老陪审员相比,李保园算是个新面孔。由于是学法律出身,又从事着与法律有关的工作,在今年3月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人选时,李保园所在单位郑重推荐了他。经过法院、司法局联合审查,并在当地公示后,李保园作为建德市的预选人民陪审员,与其他18位陪审员一起,来杭州参加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李保园以优秀的成绩如愿拿到了《人民陪审员培训合格证书》。当然,他还要回到建德市,通过并接受当地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才能成为一名正式的人民陪审员。
像李保园这样,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律程序产生的预选人民陪审员,今年在我省有2461名。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必须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正是《决定》中变化最大的部分之一。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处长金齐刚介绍,在过去实践中,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渠道有好几种,不很规范。以2002年我省人民陪审员换届时的数据为例:有特邀陪审员,一般为专家、学者;有聘任陪审员,由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聘请;也有选任陪审员,由乡镇或街道人大主席团选举产生,还有任命陪审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
“人民陪审员产生方式的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项制度的实行。”只有通过规范的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才能保证其广泛的群众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这种规范的程序就是,凡是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以单位、社区推荐或者自荐的方法,填写报名表,由基层人民法院和同级的司法局进行审查,确定人选后,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接受任命后,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一般是5年,5年后重新进行选任。”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处负责人介绍说。
从今年3月开始,我省按照《决定》要求,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人选。与过去相比,这次选拔的准入门槛明显提高了:除了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等条件外,还要求“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过去,很多人民陪审员是由村、居干部或退休工人担任的,虽然积极性很高,但文化程度明显跟不上陪审工作需要。”金齐刚介绍说,在这次全省经选举任命的1883名人民陪审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就占了85%,其中研究生56名,学历层次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同时,人民陪审员的人员构成也多种多样,有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青妇群众团体工作人员、行业协会成员、村居干部及地方人武干部等等,既广泛代表人民群众,又有专业特长。“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使我们法官对今后工作的开展也是信心十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倩说。
选拔门槛的提高,不但没有影响公民报名的积极性,反而吸引了更多关心和支持人民陪审员事业的高素质人才踊跃参与。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只有30个,但自公告在当地报纸上登出那天起,报名人数就急剧上升,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达到了146人。全省的报名数字更是达到了60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