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是当今世界的共同课题,这一点,不容置疑。
我省是经济大省,能源资源小省,这是一个矛盾;同时,作为能源消费大省,与能源资源小省又构成了一对矛盾。但矛盾并不对立,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可以趋利避害,亦可并行不悖地协调发展。
节能需要监管,摆在记者案头的一组数据显示,2004年,全省依法监测、审计年用煤万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201家,比2003年增加40%。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意见1100余条,对35家有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
我们说,节能是一种力量。通过监管和整改,带来的直接利益对夯实能源管理起到了积极影响。上述35家企业平均单耗下降4%,每年可形成约3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直接节约能源费用约合2.8亿元,同时可减少CO2排放近28万吨,CO排放1.1万吨。
另据对全省八大重点耗能行业22种主要用能产品单位能耗分析测算:其中8种产品单位能耗比上年上升,14种产品单位能耗比上年有不同程度下降,全年直接节约和少用能源28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2004年新增用能总量1123万吨标准煤的1/4,直接节约能源价值18个亿。
记者将其折算为生态价值,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4万吨,节约能源对改善社会环境的效益也相应彰显。
节能需要扶持,用政府的调控之手来培育发展节能市场。2004年,据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约3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企业节能典型示范工程,鼓励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研究应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改造,引导鼓励重点用能行业和广大企业节能降耗。有“疏”也有“堵”,去年我省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步伐,如水泥行业去年淘汰的机立窑和湿法窑生产线41条,涉及能耗约400万吨,行业整体资源消耗下降。更重要的意义指向是,改善了生态环境。
今年的6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中央政治局第23次学习会上就节约能源发表专题讲话,6月底,国务院又分别召开了常务会议和电话电视会议,成立了国务院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国节约能源工作作出了重新部署。
就我省来说,去年以来,全省节约能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看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节能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以及工作开展力度,仍有一定差距,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与产业发展结构性方面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地区经济发展中不顾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片面追求量的扩张观念尚存,节能降耗仍有很大潜力。
节能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深入民心。也能改善和优化能源利用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节约与开源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是一种我们应当坚守的态度。针对我省能源瓶颈制约,尤其是电力短缺的实际,各级政府和节能主管部门,通过全社会的集中宣传和各种常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使节能家喻户晓,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型消费新理念,从我省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现状和实际出发,努力开创浙江节约能源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