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经多次入狱的惯偷,设置了一个连环的国际贸易骗局,结果我市的知名服装企业浙江斯多纳公司被骗,造成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日前,这个骗子姜君被永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了解,姜君1961年9月出生,系我省宁波人。由于多次盗窃,曾经被劳动教养及被判入狱。出狱之后,摇身一变成为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员。
2003年上半年,身为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的姜君为了套取为宁波锦生公司推销积压面料的佣金,伙同牟某设置了一场国际贸易骗局。经事先策划,姜君谎称自己是美国太平洋海岸集团总裁TOM. WU的代理商,把骗局投向我市的知名服装企业———浙江斯多纳公司。
在取得斯多纳公司的信任后,诱使斯多纳公司与其签订价值69.50万美元的男士风衣虚假外贸合同,同时指定风衣面料由锦生公司提供。
为了使面料购销合同生效及履行,姜君还与锦生公司总经理吴某合谋,利用两张空头支票制造姜君所在的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斯多纳公司垫付面料款70万元的假象,促使斯多纳公司履行面料购销合同并陆续支付锦生公司货款140万元。同时,姜君到锦生公司拿了52万元作为佣金,并到斯多纳公司索取虚假垫付款40万元。
在此期间,姜君为了继续骗取斯多纳公司的信任,又花了29.167万元委托香港居民吴某等人开具了不能正常兑现的信用证,骗称该信用证为外商TOM. WU开具且已经授权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只要验货签字即可兑现。
事后,姜君等人借故不予验货,致使斯多纳公司生产的1.5万件风衣积压仓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案发后,2004年6月份,姜君被我市警方抓获。
经估价鉴定,斯多纳公司与锦生公司签订的270多万元的面料实际价值53.8066万元。拥有大专学历及其“丰富牢狱经验”的姜君极为狡猾,一直不承认自己诈骗的事实。永嘉检察机关在姜君“零口供”情况下,向法院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锁链,从不同角度证实了一个合同诈骗的事实。
法院最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姜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姜君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52万元,返还给浙江斯多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