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被告昨天起在温州瓯海区法院受审———这24人造就了国内至今以来最大的一起市政工程“串标案”,整个案件涉及温州市的三个市政工程,案值近3个亿。
报价最低的却未中标
最早的串标还要回溯到2002年6月。那一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第二合同段向社会公开招标。这一上亿元的工程引起了国内99家承包单位的注意,各方代表纷至沓来。
标准只有一个,就是采用最低造价评标办法来选择承包单位。筛选过程也非常科学———有7家公司在通过“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及随机抽签”等三大程序的筛选后,脱颖而出。
但三年之后,瓯海检察院的起诉书却揭露出一个惊人秘密:当年,以张志文、姜景美为代表的长沙市政工程公司以1.4亿多元的造价承揽了这个工程,而同时投标的上海第一市政工程公司报价1.3亿多元却无缘中标。
公司代表抢走公司的投标书
报价低的为何无缘中标?起诉书称:当年代表上海第一市政工程公司投标的付光敏伙同他人,抢走了公司的投标技术标书,致使该公司无法参加当日投标。
公司代表抢走自己公司的投标书,不让自己的公司中标?起诉书描述出一个令人咋舌的场景:早在投标当日前,7家公司的14名代表,就密谋商议串标事宜。商议的结果是,这次由长沙方面中标,同时长沙方面付给其他五家单位各100万元人民币。
这一结果使得下列人员直接受益:代表长沙市政工程公司的张志文分得20%工程量;代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项光宇分得50%的工程量;代表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的陈建彬分得好处费28.5万元;代表中港航务局的杨旭暖分得好处费100万元……北京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公司等代表一一牵扯在内。
好处费分出去1000多万
第二起、第三起串标案几乎同步发生。一个是2003年7月的温州南塘大道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另一个是2003年8月南塘大道二期工程第二标段招标。
依然是采用最低造价评标办法,依然有“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随机抽签”等科学程序,依然是每次都筛选出7家公司最后投标———然而,依然没有阻止串标的发生。
和2002年6月串标不同的是,后两次串标,串标公司从上海、长沙、北京、武汉等地迅速扩展到至更大范围,来自宁波、上虞、厦门、株洲、河北的公司也迅速加入串标行列。
三个工程三次串标,单单中标公司分出去的好处费,就达到1000多万元。
据悉,此案将在今天审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