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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热议
搭“顺风车”该不该收费?
杭州华庭云顶小区上月设立“顺风车”上车点后,许多热心的车主驾车经过此地,都要看看有无进城的居民要搭车。接着,有人提出现在油价这么高,能不能向搭“顺风车”的居民适当收点油费。这引起小区居民的一番热议。为此,记者特到该小区进行新闻调查。
5个多月前第一批进住小区的任忠格,由于没有私家车,平时上班都乘1小时才来一趟的公交车。他这天也在等车,他认为,搭“顺风车”上班很方便。对于收油费,他不觉得这种想法有什么错,毕竟不能把“顺风车”当“雷锋车”,用了别人的车,总得适当补偿别人一点。
但一位姓陆的居民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搭“顺风车”只要收油费就是一种收费行为,运管部门肯定会作为黑车查处的。
小区离市中心有20多公里,许多居民心里在想,搭“顺风车”如不给点油费,这样的好事就很难长久,希望通过本报一番论理,让“顺风车”能一路顺风,开得持久。
专栏会客厅
有了“顺风车”居民出行方便了
11月1日,记者从市中心驱车20多公里,来到华庭云顶小区。在小区大门不远处,记者迎面看到一块蓝底白字的告示牌,上面写着“‘顺风车’上车点”。
进入小区后,记者在专栏会客厅请居民谈谈看法。
居民陆先生说,今年6月小区建成,他和1000多户居民先后入住。尽管这里山清水秀,环境很好,但小区到吴山广场只有514公交车一趟,且每天早上7时开出,隔一小时才来一班。考虑到居民出行的困难,小区经与有车的业主商量,于10月初正式开办“顺风车”站。陆先生说:“‘顺风车’站好就好在真正解决了我们没车族上班的困难。”
家住汉水阁的叶先生在市公安局工作,他对“顺风车”称赞有加。前几天,因晚上加班,他早上晚起来几分钟,没赶上7时经过的公交车,而此时单位领导正催他回局商量案情,他通过物管部门联系到了有车的业主,在上车点等到了车。他说:“小区的‘顺风车’反映出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我们通过‘顺风车’站认识了一批热心居民。”
前天中午,天台居的李先生有急事赶往市区,便在“顺风车”站等车。没想到,不一会儿,九华坊的来先生驾车而来,还主动停车,问他是不是到城里去。来先生事后感慨地对我们说,当初小区物管人员设立“顺风车”站时,曾征求过我们的意见,我当时就表态,只要我的车子上有空位,很愿意义务为邻里提供方便。
尽管像来先生这样的有车族都愿意义务为邻里提供出行方便,但时间一长,被服务的居民却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任忠格认为,适当给车主一些补助,给点油费什么的,也是自己的一点心意。然而,这个想法在小区网站讨论时,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顺风车”能否适当收费,绝大多数想搭“顺风车”的邻居愿合理付费,半数车主愿意免费载客,也有半数车主希望有偿载客。所以,版主“南山有马”认为,在小区内适当收点油费作补偿是可行的,为此他还在网上作了收多少费用较合理的网上调查,60%的居民希望付5元,11%的居民希望付3元,9%的居民希望付10元,因此,他认为现在每乘一趟“顺风车”付5元钱比较合适。
然而,马上有居民叫板这个调查报告。一位叫“天台居士”的网民忠告“南山有马”:搭车收费之事不能做,被运管部门抓住要罚款5000元。
之后,每天仍有居民来“顺风车”站等车,车主驾车经过时也会主动停下。因此,有人说,现在这里是小区的“雷锋车站”、温馨车站。
新闻连线
“顺风车”收费合情但不合法
针对该小区“顺风车”网上热议的问题,记者接着通过电话连线找到了杭州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处处长邬忠良。他表示,华庭云顶小区出现的“顺风车”现象,如是免费为邻里服务,这是好事,作为运管部门当然予以支持和提倡。
但邬忠良也认为如发生了收费现象,那怕只收一点点油费,因其无经营权,也是不允许的。因为我国在对“顺风车”收费问题上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种做法对正常营运市场是一种冲击,对广大出租车司机也不公平。
此外,记者还就“顺风车”收油费的法律问题,咨询了天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杜建平。杜律师认为,“顺风车”不仅不能向居民收油费,还必须解决另一个法律问题,这就是搭车者的意外事故的法律问题,这必须引起组织者的高度重视。邻里搭“顺风车”到市区,万一发生车祸或意外伤害等,车主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怎么处理这些事?杜律师提议,车主与组织者、乘车者要达成某种乘车协议,这样“顺风车”在法律上就能得到保障,不会惹上麻烦。
专栏会客厅
小区新举措让“顺风车”持久开下去
尽管运管部门以及律师对搭“顺风车”保持冷静的看法,但从方便居民出行的角度,大家仍希望“顺风车”开下去。为此,专栏会客厅又请来该小区物管公司的经理陆琼。他表示,小区这几天通过召开居民座谈会制定出一些举措,要让“顺风车”合情合法地开下去。
在居民座谈会上,多数有车业主对现行运管法规有了较明确的认识,有车主已提出请小区帮他们与义务搭车邻居签订有关免除法律责任的协议。他们表示,“顺风车”站成为连接邻里间互帮互助的纽带,体现了社区的和谐,我们要把这样的好事做好,决不能半途而废。
有业主提出了解决办法:小区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这些车主的积极性,使“顺风车”工作落到实处。
为此,小区物管部门积极作出调整,经理陆琼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完善“顺风车”工作的办法:一是将该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义务搭乘者与司机、与小区主管的免责协议,同时,要求车主对5个座位全额投保,以使在发生伤害事故时,经济责任最小化;二是对车主进行精神鼓励,通过小区网站、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大力表扬“顺风车”车主助人为乐的精神,并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家庭、先进楼道的重要条件;三是考虑通过小区物管,向车主适当提供补偿,小区一些收费的体育设施,如羽毛球馆、乒乓球室等,也向顺风车主提供免费服务。陆经理表示,只有这样做下去,我们小区的“顺风车”才能开得顺风和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