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们要坚持“立足浙江发展浙江,跳出浙江发展浙江”,主动接轨上海,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推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就是为浙江实行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构建一个重要的战略平台。同时,要全面开展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积极开拓市场,建立战略资源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建立健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
——摘自省委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在建设“平安浙江”实践中促进社会和谐——访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舒国增 本报记者马莉莉
“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是《建议》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记者为此采访了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舒国增,请他作一个简单的解读和阐述。
舒国增说,去年,省委针对一些地方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发生的一些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适时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和具体部署。建设“平安浙江”,是构建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具体实践。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充分肯定,强调“贵在落实,贵在坚持”。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建设“平安浙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为民办实事、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社会公共安全工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舒国增说,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既是我省在“十一五”时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目标和内容,也是贯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保证。《建议》对今后5年这方面工作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明确提出了“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强调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发展民主,推进法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在各方面工作的部署中,贯穿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具体要求。比如,在“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上,提出要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和谐”。又如,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等方面,都体现了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和“发展促和谐、民主推和谐、公正求和谐、管理谋和谐、稳定保和谐、文化育和谐”的总体思路。
第三,围绕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参照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的结构框架,对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关方面工作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一是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议》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也将于明年适当时候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二是努力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建议》提出,要在促进就业上增加总量、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在社会保障上不断深化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三是优化收入分配。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政策基础。《建议》从完善分配制度、调节收入差距、注重社会公平、提高保障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建议》围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着重对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和社会管理的全面覆盖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方面。《建议》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努力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优化收入分配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支持国防建设
——摘自省委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