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张标明各种药品回扣数额的单子公然出现在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李惠利医院的公告栏、大厅、门诊室和楼道等处,在当地引发了一场大震荡。日前,记者从宁波市卫生局获悉,该局已紧急通知有关医院停止使用单子上所涉及的几种药品,并对涉及的医院、医药公司展开了全面调查。
11月2日上午,宁波市一医院和李惠利医院公告栏、大厅、门口、电梯旁等处张贴着一张张单子,其内容为:“各医院的广大医务工作者,我公司生产的复方羊角胶囊0.25×60粒/盒,每盒处方费(零售价43.6元)10元,芩黄喉症胶囊0.4g×18粒/瓶,每瓶处方费9元。黄连羊肝片6g×10袋/盒,每盒8元,望广大医务工作者给予大力支持,我公司派专人与你们联系。”,落款人为“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附有联系部门、人员及有关电话号码。据业内人士称,单子中所述的“处方费”就是社会上流传的所谓“药品回扣”,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经了解,宁波第一医院并没有使用过单子上所述的3种药品。李惠利医院确实在使用其中的两种药,即复方羊角胶囊和黄连羊肝片。记者从宁波市卫生部门得到证实,单子上所述的3种药品除第一医院没有使用过外,在宁波市其他一些大医院也有使用的。事发后,该市卫生部门通知要求相关医院停止使用单子上所涉及的3种药品。
记者另从李惠利医院行风建设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发现单子后,该院已紧急暂停使用这两种药品,通过自查的方式,对所有涉及的医生进行调查。同时,该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专门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行风建设教育,警示大家好自为之,做一名清廉的医务工作人员。目前,该院没有发现医务人员拿“回扣”现象,院方正积极配合宁波市卫生部门的全面调查。
宁波市卫生局分管纪检工作的有关领导告诉记者,此事已引起该局高度重视。为此,他们专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查处工作,对单子中所涉药品数量大的单位,找有关医生进行个别谈话,对所涉及的有关医院、医药公司进行认真调查,届时将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该负责人还表示,如经查实确有拿“回扣”现象,所涉的医药公司将受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单位的名单中,今后一段时间不能参加该市的医药竞标。对所涉的医务人员,经查实有拿“回扣”问题的,该局将根据此前出台的《宁波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除按规定严格处罚外,还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记者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贴传单者——原“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代表的一些情况。据一名女医药代表介绍,传单上所列的高额“回扣”是行业惯例,她一直不喜欢这种纯粹以“回扣”为手段开展工作的方式。但内蒙古伊泰丹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地区业务负责人赵荷先否认该公司在业务开展中采用传单中所称的“回扣”方式。赵荷先说:“发传单的人曾经是我们公司的一名员工,由于工作岗位调整辞职不干了。此人很有可能出于对公司不满,采用这种方式来发私愤毁坏公司名誉。”
宁波“药扣”传单事件真相如何?究竟是医药代表想曝行业“黑幕”?还是发私愤报复公司?本报将予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