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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小江来到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手里攥着两张纸,“这里是不是可以对字迹进行鉴定?”明皓司法鉴定所主任吕大位仔细看了看他手头的材料,解释道,“你这是复印件,就算做了也没有证据效力的,还白花钱。你得把原件拿过来。”
小江替一家商城做装修,施工款一共两万多块钱。据他说,商城只给了六千多。闹上法庭后,商城在工资单上假冒了他原先在协议书上的签名,说是已经付清了。小江不服气,想重新做鉴定,问了市司法局,被告知要到明皓司法鉴定所来做。他有些纳闷,因为以前听说司法鉴定都是在公检法下面的鉴定部门做的。
首批鉴定机构一共13家
今年10月1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开始施行。根据《决定》,公检法原有鉴定部门全线退市,老百姓今后打官司需要做鉴定,全部由经过审核的社会鉴定机构来接手。
据省司法厅法规处处长潘广俊介绍,目前我省首批经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一共13家,在杭州的有5家,分别是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浙江商检司法鉴定所、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和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未经审核登记并公告的机构和个人,一律不得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服务。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较多
所谓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主要业务范围是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据悉,首批13家机构中,声像资料类的鉴定机构暂缺。其他两类业务,范围相当广且细分。
以明皓司法鉴定所为例,该所主要受理法医临床和文书司法两种鉴定业务,目前有6名有鉴定人资质的专家。其中,法医临床鉴定又包含多项内容: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人身伤残程度评定(包括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医疗纠纷鉴定;法医文证审核(包括医疗费用是否合理,误工时间要多少,护理级别和护理时间多少为合理,是否需要后续治疗等)。文书司法鉴定则包括文书笔迹真伪,印章、印文的真伪及文书形成时间等检验鉴定。这些涉及到了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十分密切。
吕大位说,平时受理较多的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残程度评定。10月1日以来,法院前来委托的鉴定业务数量不少,有数十笔之多。司法鉴定社会化的启动《决定》特别指出,“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这意味着我国司法鉴定社会化的正式启动。
旧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基本定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长期以来为司法公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矛盾和纠纷大量增加和日益多元化,弊端也日渐显现: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违规鉴定、金钱鉴定、虚假鉴定等等,严重影响了司法鉴定的社会信用。
究其原因,除利益驱动外,鉴定机构机关化,缺乏中立性,鉴定人不独立,监管机制严重缺位等都是重要因素。机关化的鉴定机构,直接衍生出政法机关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受到质疑。
鉴定人须负责须出庭作证
“《决定》的实施,使得整个司法鉴定的运作框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更好地为诉讼制度服务是《决定》施行的根本出发点,而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个不小的司法鉴定市场的衍生。”潘广俊评价道,《决定》有三大亮点:
一是《决定》第三条明确,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行业的主管机关。省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这就有效地避免了由于分头管理、多头管理而容易引发的各种弊端。
二是经审核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供诉讼当事人自主选择。而其所做的鉴定意见,可采信性和证明效力要高于一般的证据。
第三,在有关诉讼的法律规定中,《决定》首次明确规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违法将受到处罚。同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此外,《决定》还提高了鉴定机构和从业者的准入门槛,明确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据悉,除了这13家外,第二批司法鉴定所也已处于审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