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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租住在万松岭的吴宝根掰着手指在算着日子:从12月1日起,杭州市将放宽市区廉租房申请条件,按照新的标准,他就有资格享受廉租房的实物配租了。据悉,像他这样的人一共有3000多户。
按照新标准规定,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廉租住房申请人,现住房条件由目前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实物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至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标准,则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
从2001年11月,杭州市正式启动廉租房保障配套工程至今,有40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因此受益。这次廉租住房门槛进一步降低,无疑将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
视点追踪
廉租住房这样申请
准入门槛明显降低
据了解,廉租房政策是杭州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新标准规定,首先必须是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廉租住房申请人,现住房条件由目前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实物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至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标准,则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
其实,早在2001年11月,杭州市就正式启动了廉租房保障配套工程,将人均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纳入其中。
2003年,为扩大保障面,申请条件作了适当放宽,除特困、低保家庭外,所有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也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对持《救助证》的公房承租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截至目前,杭州市共有40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因此受益。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可以享受这一新政策的家庭将成倍增加。
同时符合3项条件方可申请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其以下(核定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的父母亲);已领取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特困、低保、困难)》的家庭。
各区民政部门可申请办理
申请人将《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交各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的意见,填写配租意见书,送市房改办。市房改办在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批后,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15天的登报公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市房改办予以核发《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或《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资格证》,申请家庭进入轮候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