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师车撞伤请来家教补课 这笔损失费谁来埋单
www.zjol.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9:54: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初三学生在校园内被老师开车撞伤,负伤在家的学生请来家教补课,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支付?近日,因补课费用问题双方协商不成,金华四中学生贺小龙(化名)将母校老师告上了法庭。
2005年2月28日,贺小龙在金华四中校园内被该校教师孙燕开车撞伤,在家疗养了近1个月。“为了不影响儿子中考,我请了家教,先后支付家教补课费3000元。此外,他母亲在家陪护,产生了1900元的误工费。”贺小龙的父亲对记者说。
对这起事故,教师孙燕应承担全部责任,支付贺小龙的所有医药费,对此双方无异议。不过,对于贺小龙的父亲所说的补课费和误工费,双方产生了严重分歧。贺小龙的父亲认为,补课费和误工费皆由交通事故引起,孙燕理应承担责任。孙燕则表示她事先并不知道贺小龙补课一事,并对这一费用产生了质疑。
今年10月31日,贺小龙一纸诉状将孙燕告上法庭。法庭在随后的审理中认为,贺小龙受伤后不能到校上课事实成立,但仅凭补课教师的收据,还不足以证明补课费和误工费,因此不予支持。贺小龙感到不解,难道教师补课时要全程录像才能作为证据?
这笔费用到底该不该由肇事者埋单,法律界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能地律师认为,贺小龙系初三学生,即将参加中考,在目前的现行教育状况下,中考对一名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因而有权要求请家教。由于贺小龙系未成年人,撞伤后生活不能自理,母亲误工在家照顾也在情理之中。从因果关系上看,肇事者应支付这笔费用。
目前,贺小龙决定继续上诉。“为什么这样的交通事故会在校园发生?无论如何,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学校是有责任的。”贺小龙的父亲说。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蒋敏华
编辑:
周若耶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