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3日杭州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张红鸣 李玲) 今天,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向媒体发布了2005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分析指出,去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266起,死亡6881人,受伤48262人,直接经济损失1.57亿元。与上年相比,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事故起数下降13.54%,死亡人数下降8.85%,受伤人数下降4.9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3.58%。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9.7人/万车,比去年下降2.2个点。
15个县市事故死亡零增长
去年全省各市以及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数的有高速公路、台州、丽水、杭州和宁波。
全省20个重点县(市、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405起,死亡2946人,受伤18722人,直接经济损失5209.3万元。与上年比较,除受伤人数上升2.95%外,其余三项分别下降5.73%、5.03%、29.06%。萧山、余杭、富阳、余姚、鄞州、等15个县(市、区)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
北仑、上虞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至百人以内。诸暨、慈溪、乐清、永嘉死亡人数上升。
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51起,死亡214人,受伤151人,直接经济损失3345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9.17%,死亡人数下降21.61%,受伤人数下降13.7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4.23%。嘉兴、舟山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高等级公路事故下降,高速公路降幅最大
该报告分析,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受伤人数上升。城市主干路事故下降幅度较大,城市次干路事故上升。
三级以下农村公路事故占三分之一多。三级以下农村公路全年发生交通事故15220起,占事故总数的35.18%;死亡2482人,占死亡总数的36.07%;受伤17021人,占伤人总数的35.27%。
全省6条国道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4651起,死亡1046人,受伤5045人,直接经济损失19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下降15.97%、6.86%、9.80%和36.0%。其中104、329、318、205国道四项指数全面下降,320、330国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上升8.0%和10.23%。
报告对高等级公路事故进行了分析,高等级公路事故下降,高速公路降幅最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事故全面下降,其中高速公路发生793起,下降56.04%,死亡373人,下降22.77%,受伤1173人,下降26.73%;一级公路事故起数下降22.18%,死亡下降6.82%,受伤下降9.14%;二级公路事故起数下降13.72%,死亡下降6.04%,受伤下降9.40%。
路口事故死亡人数略有下降。路口事故主要发生在三枝叉口和四枝叉口。路口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按规定让行、违章转弯和超速行驶,此三项违法行为造成事故7024起,导致856人死亡。
小型客车事故居各类车型的首位
交通方式分析显示,小型客车事故居各类车型的首位。小型客车驾驶人发生的责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8.17%。小型客车驾驶人因不按规定让行导致225人死亡,因操作不当导致278人死亡,因超速行驶致219人死亡,酒后驾驶致71人死亡。
同时交管部门指出,二轮摩托车事故也呈现高发态势,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和不戴安全头盔情况严重,全年涉及二轮摩托车无证驾驶导致861人死亡,有666名不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高速公路事故尾随相撞多国道正面相撞多
事故形态分析报告统计认为,尾随相撞是高速公路事故的主要形态。从事故发生的形态分析,全年高速公路上发生尾随相撞事故占高速公路事故的60%。疲劳驾驶和未保持安全距离是高速公路上发生尾随相接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国道事故的主要形态则是正面相撞和侧面相撞。全省6条国道,发生正面相撞事故1508起,死亡402人,占国道事故的32.42%和38.43%;侧面相撞事故1930起,死亡330人,占国道事故的41.50%和31.55%。
全年驾驶年资在1年以内的驾驶员发生事故8237起,占驾驶人责任事故的22.93%,比上年分别下降24.02%。但以1年以内驾驶年资的驾驶人占驾驶人总数的12.66%来看,1年以内驾驶年资驾驶人的事故率仍然偏高。
肇事时间周一事故最多,周日死亡最高
分析认为,17时至21时是事故高发时段。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中, 17至21时4小时死亡高出平均数73.17%。尤其是19至20时死亡人数最高,超出平均数的一倍以上。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疲劳驾驶主要在早晨的4时至7时,造成75人死亡;酒后驾驶的主要在18时至凌晨1时,造成139人死亡;超速行驶最多的是18时至21时,造成168人死亡;不按规定让行的突出时段是17时至21时,致315人死亡。
周一事故最多,周日死亡最高。据统计,全年周一发生交通事故6643起,占事故总数的15.35%,高出平均数1.07个百分点;周日事故死亡人数为1032人,占死亡总数的15%,高出平均数0.71个百分点。
第四季度事故死亡人数远高于其它3个季度。2005年第四季度发生事故11460起,死亡206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6.49%和死亡总数的30.02%,死亡人数远远高于其他3个季度。按月度统计,1月、10月、11月、12月事故为高发月份,5月、6月则相对较低。
超速行驶引发事故明显下降
2005年由于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占总数的91.74%;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死亡仅占总数的2.86%,由此可见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报告显示,超速行驶引发事故明显下降。但不按规定让行突出。不按规定让行是驾驶人违法行为中最突出的行为,导致事故8820起,死亡1006人。
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减少,但妨碍安全行车行为、未保持安全距离、逆向行驶、违法转弯等违法行为上升。妨碍安全行车行为导致200人死亡,比上年度上升150%;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358人死亡,比上年度上升46.72%;逆向行驶导致148人死亡,比上年度上升1.37%;违法转弯导致190人死亡,比上年度上升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