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健康儿却收到“死胎收费单”
宁波市妇儿医院竟称是“失误” 当事人提出精神赔偿
家住鄞州区的赵女士本月21日在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产下一个健康男婴,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不料第二天院方送来一份收费单,将他们的欢乐冲得烟消云散。在这张收费单上,列出了与处理“死婴”相关的三项收费明细,共计890元。
收到收费单连叫晦气
赵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告诉记者,院方将收费单送来时他不在,最先看到的是他妻子。
“当时我爱人都惊呆了,随后我们气坏了,我和爱人及双方的父母都连叫晦气。我虽不迷信,但遇到这种事,谁不觉得扫兴!如此明显失误的收费单竟然送到产妇手中,可见医院工作的漏洞有多大。”陈先生说。
记者在收费单上看到,三项收费分别是“各种死胎分解术”450元、“死胎接生费”410元、“离体死胎残肢处理(包括死婴死胎处理)”30元。收到这张收费单后,陈先生马上找到住院部医生,对方却让他去找产房医生。陈先生找到产房医生后,对方承认收费单有误,答应给陈先生重打一张,却没有对错误原因作任何解释。24日早上,陈先生收到了医院重新打印的收费单,可仍未对上次的错误作任何解释。
院方解释为操作员“失误”
24日晚,在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行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该院当晚总值班的宋梅飞医生。宋医生首先承认打出这样的收费单是医院的失误,并再次向陈先生道歉。
宋医生告诉记者,她是晚上巡视病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她当即就向陈先生表示了歉意。至于产生错误的原因,她向记者解释说,是打收费单的操作员一时疏忽,在事后又没有认真执行复核规定,才将错误的收费单送到产妇手中。随后,妇产科的一位姓陈的护士长向记者解释了原由,医院收费是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收费的相关标准执行的,一些协定处方和收费明细事先已被分为若干固定的模块设定在出具收费单的电脑中,由于操作员疏忽,误点了与死婴相关的窗口,才出现了这不该有的失误。
当事人已提出精神赔偿
记者昨天再次联系了宋医生,她表示已将情况上报给院领导,自己不便再说什么。记者随后从医院院办朱主任处了解到,院方昨天上午买了礼品去慰问了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协商事情的解决办法。至于是否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要院领导研究后才能决定。
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医院在处理此事时态度很诚恳,但他们对对方的解释依然不满意,他已经向院方提出了精神赔偿的要求。
“我这样做绝不是为了钱,遇到这种事,谁不觉得扫兴!如果获得赔偿,我可以全部捐献给红十字会,我只是想给院方一些触动,让他们好好自查一下工作中的漏洞。”
陈先生是否能得到精神赔偿?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的周苏康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要提出精神赔偿的诉讼,需出具能证明自己的确受到精神损害的依据。就陈先生目前情况看,周律师认为他最终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