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来自绍兴的消息牵动了浙江楼市的神经。绍兴袍江的一个新开楼盘日前打出了“先入住后付款”的促销广告,意思是购房者先付一万元定金,入住之后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手续。
“先入住后付款”,看上去很美
据该开发商介绍,由于购房者无须再去租房子等待交房,省却了购买期房几年间的房租,若以每月1000元的房租算,“先入住后付款”相比期房,一年可以省下上万元,数目相当可观,并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购房门槛。
事实真的像听上去那么美吗?
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拨通该楼盘销售热线。销售人员解释说,在售的楼盘共406套,分为多层和小高层,其中多层为现房,面积普遍在100平方米以上,销售均价为2880元/m起;小高层为期房,预计今年9月份可以交付。
据销售人员称,“先入住,后付款”针对的是多层的现房销售,考虑到首付款对一些潜在客户有一定资金压力,因此这次推出的这项措施,客户可以先付10%的首付款,另10%的资金先由开发商垫上,客户需在2年之内还上这笔款项,“这笔钱不收取利息的。”销售人员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她表示,这批现房虽然不是精装修房子,但是有简单卫生设施,并声称“目前销售形势很不错。”
对于购房者来说,“先入住后付款”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此前,由于一些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规划设计变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等引发的房地产投诉呈现日益趋多走势,空中楼阁般的期房总是让人提心吊胆。而“先入住后付款”的“信用证”售房模式则比较好地解决了相关问题。
事实上,早在2004年,河南就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推出过类似的“先入住后付款”的信用证式售房模式。最初的信用证制度是指银行(开证行)应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保证立即或将来某一时间内付给卖方(受益人)一笔款项。“信用证”售房模式结合信用证制度的有关内容和权益划分范围,确立了其基本规则:开发商通过国家公证机关介入,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备案,并由公证机关监督确认其所提交材料的完备、合法和有效。客户首付金由公证处提存,如开发商不能如期备案,则由公证处返还客户全部首付款项。
“信用证”式售房会否流行
房地产开发商在几年时间里打了个转,原来的买房难变成了卖房难,所以才有了这个“先入住后付款”。但是“信用证”式售房能否冲破楼市淡局,至少从目前来看还是个雾团。这种“信用证”式售房模式有没有风险?它将给楼市带来什么变化?这些问题显然是消费者所关心的。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业内人士认为,首先,现房销售对于开发商的资金流是一个严峻考验。要达到真正的“先入住后付款”,要求在售的房子不但是现房,而且是精装修房,这意味着开发商的投入比期房销售要高很多,如果开发商没有一定的财力支撑,万一发生不良后果,到头来还是消费者吃亏;其次,“先入住后付款”必须在开发商和消费者之间订立详细的条款,比如说,一旦出现消费者入住后,觉得不满意,要求退房,这中间双方肯定会存在观点分歧,如何解决这个“退出”问题?这就要求有相关条理措施的支持。像绍兴袍江的该楼盘,销售人员也表示,目前公司也并无详细条款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入住者要求退房问题;另外,“先入住后付款也可能导致一些恶意的消费行为,如城市短期停留人员可以利用这种售房模式,在短期停留期间借宿房子,一旦要离开这城市,便以退房为由。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问题恐怕还需考虑得更清楚。
“因此就短期来看,‘信用证’式售房模式很难成为市场主流。”该人士断言,目前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促销方式,主要还是因为开发商的销售压力,而采取这种销售方式的楼盘,主要会集中在知名度不太高、盘子比较小、开发商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楼盘项目上。但是至少其出现对开发商是一种借鉴:只有卖不掉的价格,没有卖不掉的房子。“惜售”、“捂盘”或许终能等到楼市再火之时,但是这中间的持房成本和机会成本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