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引领和谐社会建设
蓝蔚青
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浙江精神迅速发扬光大,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强大精神动力。同时,浙江精神也在新的实践中与时俱进,增添了新世纪所需要的新内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进程中,面对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急剧调整、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新形势,我们必须把建设“平安浙江”、构筑和谐社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不仅需要进一步夯实物质基础,提供制度保障,而且还需要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培育和弘扬“求真”精神。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样,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广大干部群众在建设“平安浙江”的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虚心学习兄弟省市区平安建设的经验,注重研究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国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经验教训,努力把握社会矛盾产生和发展变化的规律,寻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自觉按社会建设规律办事。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培育和弘扬“务实”精神。要从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从当前确实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务求实效,不开空头支票,不做表面文章。要正视当前实际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把握各界群众在现阶段的实际需求,关注这些需求的发展变化,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搞清社会多样化发展导致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力求达到多赢,维护和增进最广大群众的实际利益。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培育和弘扬“诚信”精神。诚实守信是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基本前提。只有坦诚相见,开诚布公,恪守信约,相互信任,才有可能妥善处理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我们要把适应初级形态的市场经济的熟人之间的诚信,提升到适应契约社会、法制社会的具有普适性的现代诚信意识。大力倡导诚实立身、诚实待人、诚实做事,遵守诺言、遵守契约、遵守规则。靠信誉增强竞争力,使信誉成为粘合剂,把信誉视为生命线。用诚信树立政府权威,用诚信塑造企业形象,用诚信提高公民素质,使诚信成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石。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培育和弘扬“和谐”精神。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环境同人们普遍具有和谐精神是相互促进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内部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解决具体利益的矛盾不是靠斗争,而是靠协商和协调。这就需要倡导平等友善的精神,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标准,尊重他人的利益、权利和个性,以和为贵,求同存异,相互理解,相互关爱,与人为善,和衷共济。要提高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营造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引导人们以正确的态度、方法和合法的途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同时要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共进,相得益彰,实现良性互动,力求人与自然和谐,资源永续利用,为小康生活创造高质量的自然环境,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培育和弘扬“开放”精神。浙江在资源相对贫乏的条件下能够迅速崛起,得益于兼容并蓄的文化传统,以海纳百川的精神,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的物质资源、资金人才、技术成果,并且着力营造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环境和和谐创业的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资源充分涌流,促成百万创业者、投资者、打工者来浙江施展抱负、追求幸福。在今天浙江经济加速国际化的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以平等的态度善待一切外来建设者,使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和谐相处,共同建设祥和的社会生活。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培育和弘扬“图强”精神。奋发进取,自强不息是浙江过去得以和谐发展的重要原因。这样的文化心态,使人们把精力集中于依靠自身的努力创造幸福生活,而不是怨天尤人,妒忌他人的成功甚至给人拆台,因而形成了互相鼓励,互相启发,良性竞争,共同向上的社会风气。今天,我们要继续靠这种励志奋进、奔竞不息的精神引导人们竞争共进,同时靠这种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保持和发扬建设“平安浙江”所取得的成绩,不断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