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卖不动拆开卖赠品 此"救市"行为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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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14日 14:22:3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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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明明写着“此商品为赠品,不得销售”的字样,可商家却光明正大地摆在了柜台上销售。近日,消费者刘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她在明朗眼镜舟山东路店买了1盒博士伦护理液,回到家仔细一看才发现是赠品。
刘小姐买的这盒是120毫升装的博士伦润明水凝全护理液,价格23元。赠品为什么会摆到了柜台上?对此,明朗眼镜舟山东路店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这些赠品原本是用在促销活动上的,由于有多余,就拿出来卖了。“公司规定的价格是25元,我们这里可便宜2元。”营业员说。按道理赠品是没有价格的,可25元的价格又是如何制定的?对于刘小姐的疑问,营业员无法回答。更由于该店没有同种非赠品的护理液销售,刘小姐对价格产生了怀疑。
“买两副价值190元的隐形眼镜,消费者就可获赠这一瓶护理液,这是厂家推出的‘套餐’。但是,杭州目前的眼镜市场竞争太激烈,这样的套餐根本卖不动,无奈之下只得分开卖。”昨天,明朗眼镜总经理包必辉向记者坦言,单独销售赠品是无奈的“救市”之举。“套餐拆开卖后,隐形眼镜每副只卖55元,护理液只卖25元,总价仅135元,已大大让利给了消费者。”他说。
包必辉还解释,非赠品的120毫升装博士伦润明水凝全护理液,每瓶进价26元,零售价要35元。“我们把赠品的价格定位在进价以下,而且产品质量与非赠品没有任何区别,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他说。可包装上的“赠品”字样毕竟刺眼,为何不向厂家提出更换包装?对此,包必辉认为他们担心这一行为不会得到厂家认可。
赠品究竟可不可以销售?“公司规定赠品是不允许销售的。不过,假如经销商一定要这么做,公司也很难进行约束。”博士伦(中国)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包必辉的做法确实有苦衷,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标注“赠品”的商品到处公开销售,产品质量应该提供什么样的保障?与非赠品相差甚远的价格会不会导致价格混乱?对此,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的一位负责人明确向记者表示,销售赠品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消费者遇上此类事情,可依法向工商部门举报。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蒋敏华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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