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巧还是失策?
商号“傍大款”的现象不止餐饮企业独有。
绍兴县工商局在不久前的一次检查中,发现了一大批重名商号。“几乎都是外地的知名商业企业,我们绍兴的企业一样在使用。有餐饮业的、百货业的,也有休闲娱乐业的。”
据了解,商号重复主要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傍大款”或“借船出海”。在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傍一个已有知名度的商号,可以起到吸引眼球、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很多企业往往着眼于短期利益,海南有个“海阔天空”,我也取个“海阔天空”,上海有个“太平洋百货”,我也拿过来用一下。由于我国现行企业名称实行分级注册管理,对商号的保护只能产生在商号权保护的地域,登记商号一般只需经地方工商部门核准,地区与地区之间是否重复无法查询。这就给很多企业找到了“傍大款”的空间。
另一种则是由于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大部分企业在发展之初没有长期规划,很少有把自己的店开成“百年老店”的想法,因此商号的原创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不强,注册商号时就没有注意规避风险。对此,鑫洲海湾大酒店总经理金文鑫进行了深刻反思:“2001年创办酒店时,只考虑到本人姓金,金海湾三字又琅琅上口,就拿来用了。事实上金海湾大酒店是广东汕头一家中外合资五星级大酒店,1996年就已注册商标。如果当时自己意识强一点,肯定早就发现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教训。”
再如堪称绍兴餐饮界“元老”的海港大酒店,虽然创办已有十多年,但也是在2004年才想到要去注册商标,结果发现已有企业先下手为强。
商号重名的两种态度
“绍兴为什么最近不断发现这些问题?其实也就是因为绍兴的企业都到了发展和提升阶段,在进行VI系统策划时,在店名上遇到瓶颈。”
由于企业商号的管理归属地方,因此“名人名家”也罢,“海港”也好,虽然可以继续使用这个企业字号,但是如果企业日后要向连锁企业方向发展,则必须要注册自己的商标。
对于重名的尴尬,改还是不改,绍兴餐饮企业也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绍兴名人名家大酒店的朱总对记者的询问比较谨慎。他认为,杭州名人名家大酒店注册商标并不影响绍兴名人名家商号的使用,因为企业商号的管理归属地方。但当记者问及“以后扩大规模或创办连锁企业时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时,他表示,“那是以后的事情”。
而已改名的鑫洲海湾大酒店老总金文鑫态度十分明确:“改得越早损失越小。”他表示,改名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改名已有4个多月,但许多出租车司机仍然不知道鑫洲海湾大酒店。而从长远来看,企业要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必须拥有自己的商号和商标,因此长痛不如短痛,迟改不如早改。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继续“借名”还有一大风险就是,一旦被“借”商号方所注册商标申请全国驰名商标,根据相关条例,就要对“借”商号者进行取缔。“譬如绍兴咸亨大酒店,如果发现其他城市在使用‘咸亨’商号,就可以依法要求相关部门查处。”同样,一旦“海港”或“名人名家”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绍兴的海港大酒店和名人名家大酒店也就不得不改名。“所以,有长远发展打算的企业往往会考虑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