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存限制条件 个体户未大量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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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07日 11:49:3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公司法》的实施,首次赋予“一人公司”合法地位,使温州市个人创业又多了一条新途径。今年以来,温州市公司注册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全市一季度共新注册各类企业1440户。但“一人公司”仅74户,占企业总数的4.25%,并未出现之前人们预计个体户会大量转为“一人公司”的情况。
按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温州市新办的“一人公司”中,有67户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7户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大多在10万元至300万元,累计注册资本约1.46亿元,户均197万元的注册资本。
按行业来分,新诞生的“一人公司”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最多,分别是31户和24户,其余的零星分布于咨询、广告和其他服务业。众多“一人公司”法人的原身份也各不相同,有普通员工、大学毕业生、企业投资人等,其中许多人属二次创业。
据工商部门介绍,“一人公司”让市民创业更方便,但申请办理“一人公司”也存在一些限制条件,如“一人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并且“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是互相独立的,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些限制,使得鹿城一家新设立的“一人公司”,在创办不久就又赶往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类型变更手续,更改为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由于个体户在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所以个体户并未大量转为“一人公司”。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肖新华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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