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一起死刑上诉案件。而以往省高院只对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开庭审理。省高院刑一庭有关负责人说,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案,就是要给死刑犯多一次“说话”的机会,通过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来控制死刑的适用。
省高院来了三法官
昨天下午2时许,来自省高院的3名法官及2名书记员准时进入温州市中院审判庭。省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官出庭参加诉讼,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准时到场。接着,上诉人张中福等3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法庭。
审判长告知上诉人在法庭上的有关权利后,由一名审判员对此案一审的判决书内容进行宣读。
在法庭上,上诉人张中福辩称,有关证据不能证明他有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更不能证明指使他人去贩毒,出租房查获的毒品也不是他存放的。其辩护律师也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此做了无罪辩护。另外,张谋虎还当庭翻供,称自己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是事实,他是为了逃脱罪责,而把责任推给张中福。
一审法院查明,重庆人张中福在乐清从事贩卖毒品活动,并教唆未成年人参与共同贩卖毒品。
2004年10月21日,张中福通过张谋虎指使苏容兵去重庆运输毒品回乐清贩卖。同月25日凌晨,苏途经市区东瓯大桥检查站时被查获,当场缴获海洛因451.2克、安定393.6克。随后,警方先后抓获了张中福、张谋虎,并在两人租用的房间里查获海洛因56余克。
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张中福贩卖、运输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张谋虎、苏容兵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苏容兵有立功表现,因此决定从轻和减轻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
在庭审中,审判员对此案的事实向上诉人进行一一询问,而检察员对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反驳,并列举了大量证据。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合议庭将此案提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作出决定,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二审不再书面审理
省高院刑一庭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二审开庭并不是对第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与一审法院审理内容也不同。二审法院主要审理上诉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的部分及其上诉理由,对双方同意一审法院判决的部分,二审就直接认可了。如果是对整个案件事实的认定都有意见,法院就全面审理。二审法官认为需要查证的问题,也会专门调查。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因此,长期以来,对那些一审判死刑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二审时基本上都是进行书面审理。被告人即便对一审的某些证据有异议,也没有辩论机会。
死刑犯多一次“说话”机会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下半年起,我省所有死刑二审案件都将实行开庭审理。这就意味着给死刑犯多一次“说话”的机会。
该负责人说,震惊全国的佘祥林错判案,引发了对司法实践惯例合法性的考量。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各高级法院积极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以审查在侦查过程中是否存在逼供等情况,防止发生错判,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被告人关押在县级或市级看守所中,二审开庭要到犯罪发生地或者一审法院所在地进行。
据了解,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也是为最高法院即将全面收回死刑复核权作准备。
-新闻链接:今年4月4日,因为不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吴炳朝故意杀人一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由此拉开了我省死刑案二审必须开庭审理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