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赴山西调查后认为:温州人“炒煤”的提法不合适
浙江省对于浙江商人在山西煤矿的投资情况也给予了关注和支持。浙江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与浙江省相关能源部门、温州市政府协作办等单位,曾专门组成工作组赴山西调查,并出台了《关于温州人投资山西煤炭产业情况的调查报告》。此报告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培育比较健全的煤炭供应结构角度看,温州人的投资行为证明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解决中国能源供应问题方面,完全可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值得煤炭等能源行业管理高层研究、探讨”。该报告认为,温州人“炒煤”的提法是不合适的。
在民间资本进入山西煤矿等垄断领域实质性受挫的背景下,政府政策的声援厘清了“炒”的行为本身——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
山西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室一位学者也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温州商人在中国最为市场化,资本的基本规律是向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流动,从这一点上说温商渗入山西煤矿无可非议。山西煤炭受计划经济影响最深,温州资本进入山西煤炭产业这是一件好事。山西最近实行大开放,对吸引内资同吸引外资一视同仁,就是为了鼓励和吸引温州人在山西大发展。
“归根结底,民间资本的流动都是出于市场的规律、市场的需求和资本逐利的冲动”。浙江经贸委先进制造业基地办公室主任凌云对《中国经济周刊》坦陈。
但他又补充说:“一个地区的经济迅速发展所形成的先发优势,的确有可能使这一地区在不知不觉中扮演起‘征服者’的形象,并且会受到‘为富不仁’一类的指责。但是,一个经济上成功的地区必然带动其所在的整个经济体的财富和资源的合理流动。”
有关地方政府表态:欢迎浙江民间资本
“只要看一看中国内地省区每年在浙江举办多少场招商引资会议,看一看浙商在投资目的地所受到的鲜花和掌声,你就会明白浙商四处逐利其实只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商业社会必然出现的市场现象,就不会以狭隘的道德眼光把浙商投资看作是一种利欲熏心的投机炒作。”凌云说。
事实上,所谓的“炒房团”、“炒煤团”,只是反映了浙江民间资本投资的一小部分。除此之外,电力、水力、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甚至文化产业都同样受到浙江民营资本的追捧。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条款,到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完全开放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嗅觉敏锐的浙商也早已厉兵秣马,开始进入石油领域。到去年年底,不只是国内,在整个亚洲,都能看到浙江油商的身影,小到个体油老板到陕北等地买油井开采,大到万向集团这样的民企巨擘投资约12亿元,在舟山岙山岛建设石油中转项目。他们早已悄然渗透石油产业链条的每一个环节,从国外进口成品油、开采油井、石油储运、开设加油站等等。
浙江商人的大规模出省投资,将资本蓄水池变成了其它地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成为拉动全国经济成长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对于浙江民间资本的流动,一些相关省份都公开表示了欢迎。
如在呼和浩特举行的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交流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表示:“浙江人在其他地方创造的GDP也是中国的GDP”,“浙江人在其他地方创造的财富也是中国的财富”;再如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要求山西破除旧的观念,吸引外资及沿海等省市企业到山西投资。
山西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室一位学者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山西对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经营煤矿表示热烈欢迎,并没有遏制温州人的意思。”
资本流动也需政府监管
浙江经贸委先进制造业基地办公室主任凌云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中多次强调,对于浙江民间资本,浙江省各级政府采取尊重市场规律、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做法,但这并不等同于站在市场的边缘袖手旁观。
他透露,去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率领大批民营企业家考察江西、安徽等地。这些前期的考察意味着浙江省政府将科学部署,使浙江民营企业在“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沿海上台阶”的国家战略中大显身手。
资本的自然属性是逐利性,资本的社会属性则是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功能,当逐利性与其社会功能不能和谐共存时,必然会涉及到资本运动规律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平衡。
有专家指出,浙江民间资本可以尽情地寻找和发挥资本的增值渠道,但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个体的非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从这一角度审视,如果任由以投机为目的的“热钱”在市场上狼奔豕突,其势必造成的经济恶果可能要由政府和全社会为之埋单。
因此,政府应充当资本的社会属性执行者和监管者,应把精力放在规划博弈战场和制定游戏规则上,利用公共权力去制定规则,遏制资本逐利的魔鬼面,阻止或最大程度减小资本资本逐利性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与冲突,而不是迫于舆论和道德的压力去直接阻止或扼杀资本的逐利和扩张行为。